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妈宝女她躺平爆红了 > 第73章 【IF-重启篇】
    这一趟突如其来的横市之旅,只有沈初一和爹爹盛明初两个人同行。

    盛明初驱车开往横市,花了约莫两个小时。

    横市影视城这一座未来的国家5a级景区如今还只有一个雏形。这里是从1996年开始修建的,当时为了拍摄一部电影,影视公司在这里建立了第一个影视拍摄基地:广州街基地。

    后来,随着影视文化和旅游产品的不断开发和升级,这里的影视街区一个接一个多了起来,除开广州街区外,还建立了香港街、清明上河图街以及江南水景街。

    到了盛明初与沈初一来的这一年,此处已经拥有了十余个影视拍摄基地,并涵盖了三个自然风景观光地。

    虽说不比十多年后现代化,但放在今天来看,已经算是一个热闹的地方了。

    和那些为了打卡影视电影中的场景,为了一睹过去建筑风光,体验穿梭时空之感的游客不同,沈初一和盛明初来到此地只为了一件事:寻找大黄。

    括号。尽管沈初一觉得应该是寻找大黄的爸爸妈妈甚至祖宗。括号完毕。

    毕竟按照上辈子她遇见大黄的时间线推论,这个点儿,连大黄妈妈都不知道在哪只狗的肚子里呆着呢。

    不过既然她爹有心带她来寻,她便跟着好了。两个人在这繁华的古色古香的场景里穿梭着。

    目光都不曾停留在那些建筑物和做古装打扮的人身上,而总是弯着腰眼睛向低处看。

    只要偶尔瞧见一只小土狗,便会远远的喊一声大黄。尽管对方极有可能是一只全身发黑的小狗。路人都快把他俩当傻子。

    沈初一跟着爹爹找了一会儿,觉得有些累了。两人找地方坐下,盛明初替她买了冰淇淋。

    沈初——边吃着一边好奇: “老盛,你真觉得大黄在这吗?我的意思是………你觉得大黄也重生了吗?"

    不然按照逻辑来说,他俩现在根本找不到真正的大黄。盛明初只说: “万一呢。”

    沈初一眨眨眼,舔了舔手里的巧克力味冰淇淋,心想,要是大黄也重生了,嗯,不对,这应该叫穿越。

    提前穿越。

    若真是如此,那她、她爹以及梁屿森,再加大黄一头,真能凑一桌麻将了。哪有这么凑巧的事?沈初一不抱希望。盛明初却不死心,更执着地寻找

    大黄。

    他来之前正好做了一场梦,梦里,他能见到一只憨厚可掬的小黄狗,一点一点陪在女儿的身边慢慢长大。

    他便想着,这或许是发疯女神给他托的梦,又或许是一种提前预知的错觉。毕竟盛明初这一生已经经历和了解过无数离谱到本不该发生的事情了,一条狗的穿越与重生对现在的他来说简直不算什么。

    这梦应该是有缘由的。可找了这么大半天了。盛明初对自己脑海中坚定的想法都产生了怀疑,思绪渐渐动摇起来。

    好吧。也许昨天晚上那梦真的只是一场荒唐。根本没有任何意义。

    沈初一把冰淇淋吃完,甜筒的脆皮在她的嘴里咔嚓咔嚓两下全部都被消灭掉。她抬起小手,舔了舔流淌下来的融化冰淇淋水。

    转头问爹爹要纸,却发现她爹脸上的表情似乎有些失落。

    “哎呀,老盛。”沈初一坐在椅子上,小脚丫都挨不着地。讲话的时候,两条萝卜一样可爱的小短腿就悬在半空中晃悠。

    盛明初循声回头。

    "怎么了三一?"

    沈初一张开自己被冰淇淋弄脏的五根小指头,举到盛明初的面前,甜甜对他说: “擦手手。”

    盛明初随身携带着一个小孩外出包,里面放着沈初一出门经常要用的东西,其中不含酒精的全水湿纸巾是必然的存在。

    盛明初用湿纸巾细心地一点一点擦拭着沈初一的指尖。沈初一乖乖坐着,享受着这公主般待遇的同时抬眼看着他,轻声喊: "爸。"

    盛明初扬起嘴角: "大小姐有何吩咐?"

    沈初一: “不要伤心哦。”

    “我们肯定能见到大黄的!”

    "如果今天找不到,那我们明天再来,明天找不到后天再来。总之,大黄肯定会回来的。"沈初一顿了顿: “你不要不开心。”

    盛明初怔愣片刻。

    他用湿纸巾把沈初一手指上最后一点点,被冰淇淋弄脏的地方擦干净。又将湿纸巾团成小小一团,装进随身携带的小垃圾袋里。

    做完这些,盛明初蹲下身来,视线和沈初一齐平。

    他伸出自己宽厚的大手,握着女儿稚嫩的小手。温柔

    自二人手掌相握的地方传递。

    盛明初说: “好。我们一定会遇到大黄的。”

    其实他刚刚的情绪也不能叫伤心,只是有一种无能为力的遗憾涌上心头。

    女儿很喜欢大黄。

    比起其他任何人,女儿才是那个在世界上最想见到大黄的人。现在她反倒安慰起自己来了。

    这可不是盛明初想要的结果。

    他打起精神来问女儿: “你说的那家人在哪里?我们现在要去找她们吗?”

    沈初一摇了摇头: “明天吧!现在很晚了!”

    “明天我要起个大早,然后去她家吃包子!”

    盛明初略有怀疑: “早上,明天早上你确定?”

    沈初一小脑袋一昂: “我确定!我肯定!我确定以及肯定!”

    "不就是起床吗?能难倒我?"

    第二天一早。

    酒店。

    盛明初喊了沈初一好几遍,叫她起床,沈初一都不干。她趴在床上抱着自己专用的小被子,一副雷打不动的样子。

    盛明初无可奈何地问她: "不是要去早餐店里吃包子吗?"沈初一迷迷糊糊: "不吃了,不吃了!"先睡一觉再说。

    吃早饭哪有睡觉重要啊。

    盛明初叹息一声,征求女儿的同意。“那爸爸先帮你换衣服,你再继续睡?”

    沈初一点了点头。

    盛明初把女儿从床上抱起来,给她套了一条玫粉色的小裙子,配了一双可爱的水晶鞋。等帮女儿洗漱完毕之后,他便一手背着包,一手抱着女儿往楼下停车场去。

    得亏昨夜沈初一已经提前把今天要去的地方的地址告诉了盛明初,不然盛明初现在可根本找不着地儿。

    他开着导航,一点一点在横市里荡着。从影视城开到沈初一想去的那家早餐店,盛明初花了一个小时。

    远远瞧见那家店,他便在附近找位置把车停下了。

    一路上沈初一都睡在儿童安全座椅上。

    一直就没醒过。

    现在停车也没见她有半点转醒的迹象。

    闺女是真能睡呀。盛

    明初拿起手机拍了张照传给沈婉。照片发出去以后,瞧着图上可爱的小姑娘,盛明初没忍住,又拿起手机对着沈初一咔咔一顿拍。

    要是03年有朋友圈,盛明初现在都能在朋友圈里刷屏,可惜呀,这年头连个扣扣空间都没有。盛明初只能攒着照片自个儿欣赏。

    沈初一醒的时候,就见她那平常一贯温润如玉的老爹,现在举着手机对着她。脸上的表情跟她平常见到小猫小狗的表情一模一样,开口说话的时候连声音都是夹住的。

    “初一你醒了呀。”

    沈初一点了点头,低头看了一眼自己身上粉粉嫩嫩的小裙子,这才恍惚回过神来,今天早上是她爹帮忙挑的衣服,穿的裙子。

    她发誓在他们家最爱粉色的,一定是盛明初。

    盛明初不知哪儿来的执念,特别喜欢把她往公主打扮,但沈初一本人对穿衣服这件事儿只有一个追求,那就是舒服。有些公主裙好看是好看,但是蓬蓬纱纱的,要是去钻个草丛爬个树,裙摆都能破掉。

    她不爱穿,总觉得弄坏挺可惜。

    今天难得被盛明初抓住这个机会给她套上公主裙。沈初一也懒得挣扎了,干脆就顺了他的意。粉色就粉色吧,粉色也很可爱的。

    沈初一抬手拍开裙摆上被她睡出来的褶皱,转头望了望窗外,瞧见了马路对面的那家店。她忙解开安全座椅的带子,招呼盛明初陪她下车去。

    “阿姨,我想要四个包子。”

    盛明初挺惊喜: "初一,今天食量不错呀。"

    沈初一回头看了一眼自家老爹: "还行。我吃一个,你吃三个。"盛明初没话说了。

    沈初一个子小,站在卖包子的摊铺门口,站里面的人都瞧不见她。那卖包子的阿姨望了半天,只听见声儿没见着人。盛明初伸手一把将女儿抱了起来。

    瞧见眼前这粉糯团子,卖包子的阿姨赞不绝口: “小姑娘可真可爱,来来来,阿姨再送你一个包

    子。肉馅的好不好?"

    沈初一甜甜笑着:"谢谢阿姨!好呀好呀!"

    她倒挺开心,盛明初的肠胃已经提前开始感觉不妙了。

    店家呀,你有没有想过,你送她的这个包子,最终还是落入他的肚子

    呀?“阿姨!我们能在店里吃吗?”沈初一问。

    盛明初瞧了一眼,这小店内摆了两套可折叠的木头桌椅。店家招呼着: “当然!当然能!快进来吧!”

    沈初一坐进店内,环顾四周。她没在店里找到任何姜予微的痕迹。难道这个时候姜予微还没出生?不应该呀!

    按她对姜予微年纪的了解,姜予微现在也该跟梁屿森差不多大了吧。沈初一正琢磨着,从店外跑进来一个小姑娘。隔老远就听到她的喊声,清亮又活泼。

    "妈!王叔家的包子我已经送过去了。"

    姜妈妈笑着同姜予微说了些什么,沈初一都已经没注意了,她偷偷打量着姜予微。

    小丫头!可算让姐找着你咯!

    沈初一和盛明初在店里坐了好一会儿,明目张胆地待在一旁听着姜予微和妈妈聊天,得知姜予微这些天跟妈妈说好,这个假期她在店里帮忙,等妈妈空了就会带她去影视城转一圈玩玩。

    沈初一忙说: “姐姐你们要是想去的话,可以跟我们一起去!”

    为了避免她和爹两人被误会成人.贩.子。

    沈初一张口胡说: “其实吧!阿姨!我爸爸他是个星探。”盛明初突然多了个身份,很是茫然。

    低头看女儿,瞧着女儿对自己挤眉弄眼,心中有了个大概,再转头去看姜予微母女时,已是入戏的状态。

    "对,我是个星探。"

    上任不到三秒钟的那种。

    好歹妻子是个影后,盛明初演起戏来,也还算像模像样。聊了半天后,他与姜予微的妈妈交换了联系方式,说若是他们有意让姜予微学习表演,当小演员,走上演戏之路,随时都可以联系他。

    姜予微在一旁听着。

    年纪尚小的她,脸上全是警惕。

    “你们不是骗子吧?”

    沈初一: “骗子不至于啊!”

    最多是疯子。

    盛明初也挺无奈。

    不过是来这早餐店吃了几个包子,身上就多了一个重任:替女儿开一个娱乐公司。

    想来到时候签的第一个明星,不是姜予微,就是梁屿森。

    至于为何如此?沈初一不用多解

    释什么,盛明初也明白她这般做的用意。这就是他们之间的默契。

    沈初一当然是舍不得姜予微像上一世一样,为了梦想努力那么多年,到头来却被人白白摘走胜利的果实。

    今天是为了给姜予微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至于她能不能抓住,敢不敢抓住,那就是另外一件事了。

    沈初一伴着一张小脸叮嘱:“总之,姐姐,你记住。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你有需要,你就打这个电话。骗是骗不了你一分钱的,信我。"

    姜予微:"……"

    她还是回去看动画片吧。

    此行目的达到,盛明初的包子也快解决掉,两人正准备离开,就见姜妈妈不知远远地看到什么,转身自抽屉里拿出一个铁碗碗,往里面撕开一个包子后,将铁碗碗摆在了路边。

    一只稚稚嫩嫩的小黄狗晃悠过来。

    以往它都是埋头朝着那盆去的,今天它却摇着尾巴往另外一个方向去了。

    “大黄!”沈初一不敢置信地喊着, "你是大黄吗?"

    被她喊成大黄的小狗比巴掌大不了多少。

    尾巴尖尖上的一点白晃起来就像是一团小雪球。它蹭到沈初一的身边,绕着她的腿,在她蹲下来以后舔了舔她的手心,汪汪两声。

    沈初——把将狗抱起来,根本不顾狗身上脏乎乎的灰尘会脏自己粉色的小裙子,她扭头对盛明初说: “爸爸你看!”

    盛明初: “是大黄呀!”

    姜予微在一旁默默看着,心想这狗可是真一点都不大啊。

    叫人大黄合适吗?

    姜妈妈惊讶: “你们认识它吗?这是你们的狗吗?”

    沈初一抱紧大黄: "这是我命中注定的狗。"

    姜予微: "……"

    她现在越来越觉得这所谓的星探和电话不靠谱了。

    姜妈妈感慨: “这小狗啊是几天前来的,突然就出现了,在咱们家门口。本来啊,我还想说把她留下来,可她就是不情愿。碰都碰不着。我就想着每天到点了,给她放点吃的。"

    />

    "说不定真是你命中注定的狗呢。"

    姜予微看了眼亲妈。

    妈,你也被传染了?

    沈初一拽着大黄的爪爪摁了摁,发现它小肉垫都快被磨破了。

    大黄该不会是记得姜予微家的店在哪里,所以从影视城千里迢迢跑过来了吧?那得多远啊,要真是这样,沈初一得心疼死。

    她抱紧大黄问: “阿姨,阿姨,这只小狗我们能带走吗?”姜阿姨: "当然!它很喜欢你呢。"沈初一摇头晃脑: “肯定哒!”她和大黄可是两辈子的缘分啊。

    沈初一爱不释手地抱着大黄,临走前又对姜予微说: “姐姐,你别忘记我的话。你要是想演戏,来找我,我捧你。"

    姜予微觉得她这样子实在可爱。

    比她还小的姑娘,对她说这话,怎么想都觉得像童言无忌的胡话。"好呀。"姜予微冲着她挥挥手,答应了。但心里确实没把这话当真。她不是投机之人,性子早熟且谨慎,更自知自己家里的情况。这一天她收下了来自盛明初的名片,却一直没有给他打过电话。电话拨通那天,已经是三年之后。三年后,沈初一已经在上小学了。

    幼儿园她想不读就能不读。但上小学这事儿实在是没得商量。更何况沈初一自己也挺想去小学看看。

    上辈子她都是在国外读的书,这辈子怎么说也得体验一下在国内上学的感觉。她就读的小学在京市。

    周应淮正好和她一个班。

    梁屿森与她同校,比她大几级的学生。

    谌熙不在这学校,他们与谌熙保持着每个假期一同约着出去玩的习惯。过去三年里一贯如此。

    沈初一、周应淮、谌熙与梁屿森,大家总是相聚在寒暑假一同出游。对于这个情况,一开始,盛明初是拒绝的。

    奈何梁老头与沈煜诚的关系实在是太好,这两年又因为小孩的缘故走近许多。再加上梁屿森老在沈煜诚面前卖惨装可怜,搞得沈煜诚特心疼这小子,总觉得他一个人没朋友又孤单,便张罗着把自家孙子孙女都送去给他当朋友。

    岳父金口已开,盛明初反驳的话说不出口,只好充当那个保姆,一人带着四小孩儿,时时刻刻监视他们的动向。

    事实上,要不

    是梁屿森现在已经上小学了,前两年他都想直接暂停学业,跟着沈初一和周应淮满世界跑。

    可惜他是个带上红领巾的少先队员,上学的时候是得待在教室里的。能和沈初一待在一起的时间也就只有寒暑假罢了。

    今年初一升小学,与梁屿森同一所学校,两人见面的时间这才又多了起来。沈初一的小学体验比幼儿园好一些。论原因有二。

    其一是她的同学年纪都大了许多。

    其二是她这两年已经习惯了当小孩的感觉,偶尔融入其中陪小孩子一起玩,意外有一种发疯的快乐。

    真的。

    沈初一现在已经顿悟了。年龄是最好的遮羞布。

    要是一个成年人在操场上爬行,只会被当成疯子,但如果她是一个小学生,她在操场上爬行只会被当做是童真。

    甚至只要她一爬,其他的小朋友还会跟着她一起爬。有的时候就连老师都会主动带领大家一同爬行,并将此种行为称之为解放天性,锻炼儿童四肢,有助于儿童生长发育。

    嗖!

    爽得嘞!

    今儿体育课,沈初一脱了自己的小运动鞋,光脚踩在塑胶跑道上慢慢走路。

    现在是自由活动时间,别的小孩都凑在一块玩游戏,连周应淮也是。只有她特立独行,一个人绕着操场瞎转悠。走路的时候,还把两手背在身后,活脱脱大爷散步的姿势。

    操场上除了她,还有正在玩足球的二年级学生。

    少女动漫里那种足球从天而降,差点砸到她却被人拦住的情节没有发生在沈初一的身上,但却有嘴巴贱贱的男生踢球路过她身边,瞧见她光着脚,忙对着她戏弄嘲笑起来,又叫其他人一起过来看她笑话。

    沈初一被好几个男孩子围着,烦不胜烦地皱了皱眉头。

    "让让。"

    男孩子嬉笑着说: “一年级的?怎么不穿鞋子呀?”沈初一: “你是咸菜吗管这么宽?”那小男生被挑衅,抬手就想推沈初一,沈初一大喊一声,倒在地上捂着胸口。

    “啊

    小男生傻了。

    他年纪尚小,还不懂这叫碰瓷。只是疑惑为何自己的手根本没伸出去,面前的小姑娘就倒了。

    等老师来了被训一通

    后,瞧见沈初一的鬼脸,他才知道自己被整了。当即恨得牙痒痒,趁老师不注意,对沈初一放狠话: “有本事你放学别走!”

    沈初一自打上小学开始就在等这句话。

    今天可算让她给等着了!

    她当即兴奋无比地说: "不走不走!你也别走!谁走谁是小狗!"

    沈初一轻咳一声,双手环抱胸前,返还给这小男生另外一句狠话: “我告诉你,我上面有人。”小男生切了一声: “谁怕谁!”

    到了放学的点,小男生当真守信用,在操场等着。沈初一蹲在一旁的花坛边看着。

    梁屿森陪蹲。

    周应淮拳头已经硬了,耐心不足,忍无可忍地问: "妹,还不上吗?"

    沈初一: “上什么?等人呢。”

    梁屿森: "等谁?"

    沈初一: “等我上面的人。”

    梁屿森受伤了: “我以为你说的那个人是我。”

    沈初一瞄他一眼: “当然不是。”

    "小梁子,你和他同是小学生,拉不开一点差距。"

    “那当然得找——”沈初一眼睛滴溜一转,手里拿着的诺基亚手机biubiu响起来,她接通,"哥!你来了!"

    沈云琢少年老成的声音自听筒那边传来。"嗯。”他说, “欺负你那小子呢?"沈初一看热闹不嫌事大: "操场操场!!"

    沈云琢穿着初中校服出现在操场的时候,引起了一众人的围观。沈初一远远地观望着,不到三分钟,那浑小子就撤了,沈云琢瞄见花坛后的她,走过来。

    "解决了。"沈云琢言简意赅地说。

    沈初一搓搓手好奇地问: "怎么解决的?""经典台词你有说吗?"

    沈云琢蹙了蹙眉: “经典台词?”

    沈初一: "罢了罢了,哥,你刚刚对他说啥了?"

    沈云琢: “没什么。”

    "也就三句话。"

    第一句

    话:知道我是谁吗?

    第二句话:沈初一是我妹妹。

    第三句话:敢动她,你就完了。沈初一听后朝着沈云琢竖起大拇指。

    不愧是上辈子自学成霸总的大哥,所以,沈云琢这辈子是要走校霸风了?“以后不用担心了。”沈云琢说, "只管做你想做的事情。"

    "说起来,你光着脚踩操场做什么?"

    沈初一: “这你就不懂了吧。”

    "那个点光脚在太阳底下踩地板是最养生的。能够去除浑身湿气,增强体内阳气,强身健体。"现在的小孩啊,从小不知道养生,等大了那就已经晚了。

    周应淮听后很是激动: “那我也要踩!”

    就这样,光脚踩地板队伍逐渐壮大。风气逐渐传开后,就连老师都加入其中。

    沈初一所在的小学渐渐有了另外一个名号:养生之校。沈初一的小学时光过得很快乐,是一种和上辈子完全不同的快乐。

    每天回家都有少儿频道在等她,红果果绿泡泡和鞠萍姐姐陪着她度过一天又一天。周末的时候她会和爸爸妈妈一起看电影,有的时候也看动画片。每周的家庭观影时间是全家人都不会缺席的日子。

    他们从黑泽明看到李安,又从欧美的彩虹小马看到日本的守护甜心。

    每当这个时候,大黄就趴在他们身边睡觉。这些年过去,它已经从小狗变成了健硕的大狗。与爱和影像同行,是沈初一小学时光的全部。

    值得一提的是,她五年级的时候在百度贴吧里看到一篇同人文。

    帖子标题为:《重生之我是日奈森的表妹》

    贴的内容是:我的名字叫璃莹殇·安洁莉娜·樱雪羽晗灵·血丽魑·魅小Q·安塔利亚·伤梦薰魅·海瑟。这一天,一觉醒来,我发现自己多了二十个蛋。

    发帖人:美、花落

    沈初一觉得好玩,顺着发帖人的头像点进去,看她的资料,在她过往发布的内容里瞧见了一张她的自拍。

    四十五度角,阿宝色的滤镜,外加一串唯美的火星文。虽然这面庞很稚嫩,但沈初——眼就将其认了出来。李小美!

    是你啊小美!

    原来她家未来编剧小时候都写这种东西

    啊?失敬失敬。

    沈初一赶紧截图留念,决定悉心保存,以待未来某日送给李小美品鉴,唤醒她对童年的回忆。并连夜注册贴吧号,在李小美那无人问津的同人文下回复了一句:加油!你写的故事很好看!

    虽然她一点也没看。

    但这不妨碍她吹吹彩虹屁,支持李小美的爱好。

    嘻嘻。

    小美你可真有福气!像她这样的伯乐老板,以后可不多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