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舞池上有一个中年女人,她的舞姿像一条正在吐信的大蟒蛇那样。她比她身边所有年轻的女子更狂热地扭动身体。愈是这样,偏偏愈是让人觉得她在加倍努力地挽回消逝的青春。狂欢热舞的日子,不会太长久了。
    “你怕不怕老?”她提高嗓门问李维扬。
    “我还没去到怕老的年纪。”他凑近她耳边说。
    “男人什么时候才会怕老?”
    “当他爱上一个比他年轻很多的女孩子。”他笑笑说,然后又问她:“女人呢?女人什么时候开始怕老?”
    “十八岁之后,每年都怕。”她在嘈吵的音乐声中喊着说。
    离开了舞场,他在昏昏夜色中送她回家。天空上有一轮白晃晃的月光。她记得在油画店后花园的那个晚上,不也是有一个这样的月光吗?同样的月光,像一盏还没关掉的灯,一盏夜室里温柔的灯。他们开始沉默地走着,她的心怦怦的跳。他们的身躯是如此接近,他就在她左边。她故意把皮包从右手换到左手里。现在,她的左手拿着皮包,隔开了两个人的身体。她不让他有机会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不让自己有机会让他拖着。她知道,那将是一只无法拒绝的手。
    她努力的不让自己去思想,后来,她还是想起了一支儿时唱过的歌,那是一支关于生日的歌。她问他:
    “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我不知道。”他耸耸肩膀。
    “你有没有听过一首童谣?里面说,星期一出生的孩子,相貌很不错。星期二出生的孩子,充满喜乐。星期三出生的孩子,有较多的忧伤。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星期五出生的孩子,懂得爱和付出。星期六出生的孩子,要很努力的谋生。星期天出生的孩子,正直而有智慧,善良又快乐。”
    他笑了:“那我不是星期天出生便是星期一出生的了。”
    “真的吗?”她朝他笑了笑。
    “那你是星期几出生的?”
    “星期四——”
    “星期四,星期四是——”他一时间记不起所有的歌词。
    她重复一遍:“星期四出生的孩子,要离开自己出生的地方很远。”这句话刚刚说了出口,她忽然醒觉,那不是说她自己吗?离开她出生之地很远的地方,不正是美国吗?那支儿时唱过的歌原来很准的。人生漫漫长途,终有落脚之地。她会和乐生在波士顿重聚。有一天,也许就在不久的将来,她要跟眼前这个男人永远分离。她的心没有再怦怦的跳,而是换过了一种悲凉的调子。她低着头,把皮包从左手换到右手,让自己的左手空出来。
    她抬起眼睛望着他,他也正望着她。他们听到彼此沉重的呼吸声。人生不可避免的别离和遗憾,把她推向了他。他拖着她的左手,同时也拖着她的右手,把她拉到怀里,久久地吻她。既然没有办法,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的肩膀变软了。所有的期待,所有的犹豫和伤感,所有尘世里的希望和失望,都融化在他温柔的气息之中。她沉缅在他的爱里。她像一片云回到了湖里,随着水漂流。
    夜色飘荡之中,她心里换过一种甜蜜的拍子。那个时候,她还不过七、八岁,在舞池里快乐地跳着自己的舞步,既天真又老成。从小女孩到一个成年的女人,经过了多少岁月,仿如昨日。人生是如许短暂,她不想有遗憾。人在青春岁月里,总会任性地做一些不顾后果的事情,也许是故意的。
    她把这一个吻,珍珍重重放在她青春的回忆里。当她老了,她会用来回味。
    天上那盏白晃晃的灯仍然照亮着她和他的头顶。她想起了她一直幻想的那个崇高的爱情,那种超乎肉欲的男女之爱。她开始有点动摇了。
    当他着她回家,她腼腼地跟他说再见。他踏着轻快的步子没入夜色之中。
    当电话铃响起,她飞快的去拿起话筒,满以为可以再次听到他的声音。当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时,她有点儿失望。她为什么会失望呢,七年以来,她从没有因为听到他的声音而失望,只是无数次因为听不到他的声音而失望。
    “这么晚了,你去了哪里,我打过电话来好几次了。”谢乐生说。
    “我跟朱玛雅一起。她跟冯致行吵架了,心情不好。”她随即撒了一个谎。
    他似乎一点也没有怀疑。
    “你等一等。”他放下话筒走开。
    “什么事?”她听不到他的声音。
    然后,一支深情而哀伤的歌透过话筒,从远方飘过来,是用电子琴弹奏的。她记起他早些时候买了一个电子琴。她握着话筒,倾听着他为她弹的歌。
    一支久已遗忘的歌萤绕在她心头。
    几年前,她和乐生逛唱片店的时候,买了一张钢琴曲的唱片,里面有一支歌。名叫《乘着歌声的翅膀》。这支歌是孟德尔颂在一八三四年作的一支曲,由钢琴大师李斯特改编。歌词是德国浪漫派诗人海涅的一首诗:
    乘着歌声的翅膀,
    我要带你飞上天,
    飞向那可爱的地方。
    在幽静明澈的月光下,
    花园中开满玫瑰。
    那儿莲花朵朵,
    期待他们的朋友。
    在隐僻的棕榈树下,
    让我们共享爱情的宁静,
    梦到上帝保佑我们。
    在平安中不再醒来——
    这支歌唤回了她所有的感觉,她握着话筒的手悲伤地支着桌子。
    电话那一头传来谢乐生的声音:
    “我刚刚学会弹这支歌,你是第一个听众。”
    她被那支歌打动,也被那支歌责备。
    “我很想念你。”他说。
    她握着话筒的手在微微颤抖。
    他这一句话,为什么不早点说?他的电话为什么不早一点打来?
    “我也想念你。”她不知道她是真的想念他,还是因为害怕被他怀疑。
    “吻你——”他在电话那一头吻她。
    “吻你——”她回应了他的吻。
    挂上电话之后,她的脑海一片空白,良久才回复了感觉。为什么她竟然忘记了有一个人在远方想念她和爱她呢?七年来,他们有过许多甜蜜的回忆。他刚刚离开的那一段日子,她曾经每夜光着身子睡觉,想像他就在身边。她曾是如此爱他。一切一切,重演如昨。她有点恼恨自己,为什么她的记性那么坏,竟然爱上另一个人,不会有另外一个七年了,为时未晚。
    她不是用意志来爱乐生,她是真的爱他。那里才是她的故土。
    为什么她在这刻才猛然醒觉?他爱她如此之深,她却辜负他,而且在今天晚上,第一次向他撒谎。
    为时未晚。
    第6章
    13
    接着的那几天,她刻意回避李维扬。她狠心地拒绝了他提出的约会。当她听到电话那一头他那把失望的声音时,她只是以沉默来回应他,直到他主动说再见,她才挂上电话。
    那天晚上,油画店的人都下班了。她一个人坐在后花园那张长条木椅子上。她回避他,却无法回避不去想那个吻,也回避不了思念他。
    她记得大概在她十二岁那一年,她在一家百货公司的橱窗里看到一条很漂亮的裙子。她很喜欢那条裙子,可是她没有钱买。于是,每天下课之后,她都跑到那家百货公司看一看橱窗里的那条裙子,她希望有一天能拥有它。不知道过了多少日子,有一天,当她再去到那家百货公司,橱窗里的裙子已经不见了。售货员说,那条裙子刚刚卖出去了。她踏着失望的步子离开。
    那条裙子到底是什么模样的,她后来已经完全记不起了。喜欢的东西,不一定能够拥有;而所有的回忆,有天都会变得模糊,譬如她和李维扬这一段短暂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