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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子瞬:
    见信展颜。
    现在的时间是晚上十一点半,再过半个小时,就是你二十岁的生日了。阴历三月十四。金牛座。
    星座书上说这个星座的人,相貌姣好,身价富贵,擅长艺术。
    真准,是不是?
    这个夜晚,我在离你很遥远的城市里,又一次怀念起那些过往。我不在你身边,不再陪伴你吹灭那支生日的烛。所以,你看,我又想你了。
    祝你生日快乐。
    前段时间,我又去了一次南湖。一个人。
    我沿着湖边走了一圈又一圈。天很冷,我裹着围巾——跟那年送给你的那条一模一样的——还是觉得呵气成冰。
    不过才一年多的时间,我再来到那里,觉得真的变了很多——我们那年散步的地方变了很多。
    人也变了。
    这条围巾是我今年新织的,不过比织给你的还是要短一些。我的都可以在脖子上围三圈后还有一截塞进衣服里。你的就更不用说了。因为我觉得你总是很怕冷,天气凉的时候一般都不太情愿让外套给女生披。但我送给你的围巾,你虽然收下了,说很喜欢,却一次也没戴过。
    所以我想,你并不是真的喜欢吧,或者说还不够喜欢。你只是不忍心拒绝我的心意。却不会改变你的立场。
    就像你即使曾经接受了我,却没办法改变不喜欢我的心意一样。
    其实这些我都了解。
    肖筱说,一开始没有喜欢一个人,以后也不会喜欢。也许是这样吧,我也没有什么话反驳她。
    但你还是有感动过的吧,我想。有一次,我无意在你的电脑上看到你和施然的聊天记录,看到了这样的一句话:——
    “她人真的很好,我有段时间很想关心照顾她,并想着去爱她。”
    而这个“她”——不是杨妙妍,是我。是我。
    你不知道我当时眼泪流得止都止不住。我也不想止住。我觉得如果不流出很多很多东西来,我的身体满得就要爆掉。
    当然这都是在你看不到的地方。
    从那以后,我真的觉得什么都无所谓了。没有遗憾了。
    我们曾经在一起。一起散步。一起打撞球。一起参加考试时还颇有点一起面对人生的味道。呵呵。——并且,并且在某个时间,你还曾经怜惜过我。那一刻,我在你心里的身份, 不是什么朋友,兄弟,而是一个女生。我是一个女生。虽然这个女生不漂亮,不聪明,也是需要关心,需要被照顾的,而你说你愿意,甚至是爱。
    你不知道这对我的意义有多大。
    写到这里我还是很激动。直到今天我也还是常常想起你。是的,我有什么好隐瞒的呢,这只不过又是一封不会寄出的信罢了。
    可也是没办法的事。这些“甜言蜜语”还是不要给你看见的好。被自己不喜欢的人喜欢,对每一个人来说,都是一种负担吧。我不想成为你的负担。
    因为我们现在还是朋友。
    分手时你说我们还是做朋友吧,我就和你做朋友了。
    虽然我一开心了就马上想要找你说说话,虽然我一不开心了就会很想依靠你……我也要控制自己,不能给你添麻烦。
    结果到现在还是深深地深深地爱着你。是爱情的友情的都可以。
    我真是傻啊,是不是?傻得冒泡,一个,两个……咕嘟,咕嘟。
    我想起那次在楼道里的告白——我后来回去哭了一整个晚上,嗓子都快发不出声音了,可一想到你的眼神你的话,泪水又糊满了脸。然后就决定从此以后再不提,只祝你和杨妙妍幸福。
    却没想到后来你妈妈发现了你们的恋情。你们最终还是分手。
    十五岁的夏天。我们升高中。你和杨妙妍分手。
    我知道你一定很难过,毕竟她是你第一个喜欢的人。在画室里,我有时候看着你沉默地坐在那里,就知道你又在想她。我除了陪着你一起沉默,也不知道做什么好,做什么对。那段日子真难熬啊——但总算,慢慢看着你又笑起来了。
    一直到听见你用仿似淡然的口吻说道:“杨妙妍她啊,听施然说已经有了男朋友了。”
    又一年。再一年。直到高三。
    再细数这些日子,对现在而言,没有什么意义了。当我回过头遥望,那些奔跑的剪影,清脆的笑语——已经被时间的洪流冲刷得那么遥远了。每个人都无能为力。
    我没想到你会答应和我在一起。
    后来想,你也一定是跟我一样,觉得那天南湖边的景色特别美,特别美,风轻轻地吹,吹得心上都似要长出茸茸的草来。
    所以,当你说我穿那件丹朱色的毛衣很好看时,我就接着问了你那句话——
    那,有没有好看到——可以做你的女朋友了?
    可以了。
    你这么回答。你温柔地笑着这么回答。
    我当时那么那么那么高兴,却只想哭。我其实也有想过,唐子瞬你的应允也许只是心疼,心疼吕绛喜欢一个不喜欢她的人,可怜吕绛那么多年一直在做一个傻瓜,亦或者,那一刻,你只是受了南湖那片美丽的蛊惑而已。
    可是我终是做了你的女朋友了。当时的我,觉得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了。
    吕绛是唐子瞬的女朋友了!——我把这句话写在床头的墙上,乐了好久好久。
    虽然现在早已不再。
    还是想感谢你,给了我一段不可多得的回忆。其实每一个故事结尾都是这样。无非别离,总是别离。
    我只想说,纵使别离。是的,无非别离,纵使别离。
    我一直在你身边。正如你一直在我心里。从来没有分开过,自我十三岁的时候遇见你。
    五一过后,又要放暑假了。你就要回来了。多好。
    我打撞球的技术又有进步哦。等你回来了咱们比试比试。
    还有王老师,你是他考上了中国美院的得意门生,每年我们回来都要一起去看他。
    所以,你看,我那句话是不是说得没有错呢?
    再祝 生日快乐
    有生的日子天天快乐
    你的朋友 吕绛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END
    年华的诺亚舟 文/漫苒
    一
    我对波波说我很喜欢马克?纽森,这个四十二岁的澳洲男人穿着鲜红的羽绒衣坐在他自己设计的概念飞机里时,像极了刚刚完成宇宙漫步归来的英雄。波波很不屑地表示她对我的偶像不感兴趣,“那些躺椅看上去都冰冷坚硬,设计出这种东西的男人不在我选择范围内。”我喜欢的是他的感觉,不然正常女人都会喜欢柔软的布艺沙发的。波波说马克那条烟草绿的围巾看上去质感不错。
    我一直以为马克是法国人,柔和微卷的头发,灰褐色的眼睛。我告诉波波,以后也要嫁个像他那样能把条纹工作服穿得很像沐浴后的睡衣一样的人。
    二
    波波其实很不满意别人叫她波波,因为这使得刚认识她的人听到这个外号时总会很自然地让眼光扫过她的胸部,这让她觉得很冤枉。
    是老朱最先这么叫的。那段时间波波迷恋各种口味的泡泡糖,放在嘴里嚼到没有甜味了就开始卷着舌头吹泡泡,她从不吹破,吹到差不多大小了就又吸进嘴里,总是“啵”的一声。在我准备告诉她那样有多不卫生之前老朱开始叫:“啵,啵啵。”对于老朱这么叫她,波波起先敢怒不敢言,后来安慰自己说也许这么叫会让老朱开始对她有某方面的欲望,于是笑眯眯地应着了。我没说她花痴。因为老朱是波波喜欢的人。
    我骂波波没用,无数个花前月下的好机会都不见她有任何表白的迹象。波波很使劲地白我一眼:“谁让你在旁边发光来着。”我噎着一口气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靠!不是每次都被你拉在身边说紧要关头活跃一下气氛不要冷场了吗,我当了那么多次提供话题的主持人居然落个灯泡的名号!”波波很怕我生气,她说我一生气她就紧张,感觉像是要被抛弃了。所以每次惹我不高兴了就会可怜兮兮地闪着星星眼来拉我的胳膊说:“我错了,原谅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