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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么险恶!
    我愤怒,“我回去召开记者招待会。”
    纳尔逊一愕,“你好天真。”
    “怎么?”我仰一仰头。
    “你不会记得任何事情。”
    “嘎?”
    “他们会对你的思维作出适当的调整,使你失去一部分记忆,恰恰是这四十五天内所有的经历。”
    我震惊。“他们做得到?”
    “连我都做得到。”
    我将被迫忘记方中信?
    太不公平了,他为我做了那么多,而我将来的记忆中竟然没有他。
    我恳求纳尔逊,“不,请你帮我保留这些宝贵的记忆,你一定有办法。”
    “但是你回去之后,我实在无计可施。”
    我感到极端失望,象个孩子般饮泣。
    纳尔逊叹口气。
    夫人轻轻说:“没有记忆便没有痛苦。”
    “不不不,”我说:“你们对我这么好,我要加倍记得你们。”
    夫人又说:“传说中再世为人,都要忘记前生的事,既然已属过去,何必苦苦追忆。”
    我心仍然酸涩,痴恋回忆,抓紧不放,不欲忘怀。
    “我们要先走一步,”夫人说。
    纳尔逊对我说:“陆宜,十天后日落大道见。”
    我哽咽。“谢谢你们。”
    他也依依不舍。
    他们每个人都这样热情,乐于助人,不计得失,在我的世界里,一个半个都找不到。
    我不致天真到相信他们之中没有小人,但是在这个旅途上,我运气特好,没有看到。
    归途中,夫人说:“不需要走错时间才会有你这种不平凡的遭遇,很多人在感情或事业上遇到挫折,避无可避,都被迫咬紧牙关,忘记过去,从头做起。”
    她待我如姐妹,可惜我无以为报。
    指指额角说:“这好比美猴王头上的紧箍,他们一念咒语,我就遭殃。”
    夫人被我说得笑出来,“你也看过这个神话?”
    唉,这不一定是神话,也许悟空亦是走错时间的不幸人,只不过身上带着超时代武器,随时施展,传为佳话,因此情况比我略佳,瞧,我不是亦即将回到西方极乐天去了吗。
    我问夫人:“应告诉方中信,还是不告诉?”
    “你总要向他道别。”
    “也可以不告而别,那么至少这十天内他会过得高高兴兴。”
    “他会猜得到。”
    “真无所适从。”
    “顺其自然吧。”
    “真不舍得。”
    方在飞机场接我,他手中抱着小爱梅。
    爱梅仿佛已与他相依为命,胖胖手臂绕着方的脖子,任何不知情的人都会认为她是他的女儿。
    见到我,两人兴奋得叫起来,手舞足蹈。
    我奔出去,三人拥作一团。
    夫人在一旁微笑,爱梅受老方之嘱,上前向夫人敬礼献花。老方最懂得讨人欢喜。
    稍后自然有管家把夫人接回去。
    再度回到方宅,就正式把它当为家。
    爱梅已完全熟悉环境,长胖不少,脸颊红润,象小苹果。天大的烦恼,只需看到这一张面孔,也会暂时卸下。
    三口子嘻嘻哈哈,我自问真能做到今朝有酒今朝醉。
    太阳落山,方带我到舞厅跳舞。音乐很慢很慢,男男女女搂抱着缓缓挪动脚步,身子随节拍摆动,十分陶醉,有些还脸贴脸,女方也有素性将玉臂挂在男伴脖子上的。
    没想到五十年前跳舞可以带出这么含蓄的色情成分,谁说世风日下,越是暧昧就越艳靡,骚在骨子里,令人脸红耳赤,情不自禁。
    而且还在公众场所表演,我看得呆了,不肯下舞池。
    方几次三番邀请,说是教我。
    我仍然摇头微笑。
    乐师开始吹奏金色色士风,曲子如怨如慕,如泣如诉,令听众沉醉。“这首歌叫什么名字?”
    “这是怀旧之夜,”方说:“歌名《渴睡的礁湖》。”
    呵,旧上加旧,一直往回走,走到幽黯不知名的角落,在那里,人们衣服上每一瓣都绣满花朵,他们惯性服用麻醉剂,都有一双睁不开如烟如雾的芍药眼,什么都不用做,净管勾心斗角或是争艳夺丽。
    在书本上读到过,他们种的花有黑牡丹、白海棠,喜欢的颜色有明黄、燕青……今夜似乎捉摸到这种情趣,灯光昏沉沉,闪烁着水晶般的珍珠,不喝酒也醉人。
    谁愿意回去,在那里,为了使我你不住工作奉献精力,灯光与日光一样,造成错觉,刺激新陈代谢,把人当机器。
    只得悄悄吁出一口气。
    方轻轻跟音乐吟唱:“渴睡的礁溯,在热带的月色下,我与你共游……”他说:“我知道有个地方,四季如春,在天堂般的花丛中,有个湖泊,叫做迷失之湖,也许躲在那里,没有人会找得到我们,任由咱们长满白发,你说如何,肯不肯与我到那里去?”
    “是是,我们一起去,我愿意。”
    他很小声很小声,温柔如夜般说,“那迷失之湖,永远在我心底,让我们来跳舞。”
    我热泪满眶,不住点头。
    老方带领我下舞池,一步一步教我,并不难,很快跟上了,我学着其他女士的样子,左手搭在男伴右肩上,右手与他左手相握。
    这是生平第一次跳舞。
    他在我耳畔说:“要回去了吧。”
    口气呵在敏感的耳朵上,引起麻痒。
    我的心境也非常明澄,既成事实,也无谓抵赖。
    我说:“十四号下午。”
    “就剩下这点时间?”他无限怜惜的问。
    “是,就那么多。”我说。
    他拥紧我,“我们一起渡过四十五天,不能说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个小时,每分钟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认识你是我一生中所发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谢谢你陆宜,为我平凡的一生带来光采。”他哽咽。
    夫人说得正确,方的性格可爱知足,懂得退一步想,所以他是个快乐的人,自身快乐,也令人快乐。
    换了别人,就会贪婪,短短四十五天,不不不不够,希望有四百五十天,四百多天过去,希祈四千五百天,到头来还不是一场春梦,到头来还不是席终人散,还不是伤心失望。
    有什么是会陪我们老死的呢,没有。早日想穿了,早日脱离苦海。
    我对方说:“我们在一起的确开心,但愿回忆长存。”
    他用手指替我划去眼泪,“听听这首老歌,从我祖父谈恋爱时直流行到现在,叫十二个永不。”
    “这些迷人的歌曲,真叫人死而后己。”
    “你也喜欢?我爱煞它们。”
    他把我带回座位,小桌子上烛火摇曳,他握紧我的手。
    “真想同你结婚。”
    “不想连累你。”
    “非卿不娶。”
    我忍不住笑,“你?”
    他假愠,别转面孔。
    “本性难移,我走掉第二天,你就捧着巧克力好去寻找新欢了。”我说。
    方很认真的说:“时间可以证明一切、你只要问一问你母亲,便可知详情。”
    我心底一寒,“我们不谈这个。”
    “好,我同你到蓬莱仙境,共渡剩下时光。”
    “那么爱梅呢?”
    “带爱梅同去。”
    我狠下心,“好的,跟你走。”
    他令我撇下丈夫子女,到天涯海角去享乐。
    我竟是个如此不堪的女人。
    但无论是谁,总有权抓住快乐吧,为着一生中些微的,可遇不可求的快乐,牺牲其他,也值得原有吧。
    我们几乎空手就离开双阳市,抵达迷失湖。
    湖滨有一间小小旧旅舍,一岸花树,湖上有天鹅觅食。
    宛如世外桃源。
    旅舍主人衷诚的欢迎我们。
    别看旅舍外表朦蔽,这里有最香浓的龙虾汤、最甜美的香摈酒、最完善的游戏设备。
    我们三个人什么也没做,有时泛舟湖中,眯着眼睛,我躺老方腿上,爱梅躺在我手臂上,人叠人就过一个下午。鱼丝不住抖动,分明有鱼上钩,但我们不去睬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