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明天也是天气晴 > 第127页
    原来,宋佳怡的话也是一场骗局。
    回家后,赵明月沉浸在交换到了金镯子的快乐中,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应淮的失落,也没有注意到,金镯子,是周应淮用了自己的机会,替她交换到的。
    “这可是纯金的镯子,我太幸运了。”
    “陈易安比你幸运,这个冬天有温暖了。”周应淮语气酸涩,毕竟他交换到的,是原本应该属于自己的LV围巾。
    见她一直不理自己,苦闷的周应淮穿上羽绒服,转身下楼了,临走时,故意重重关了门。
    “记得买冻柿子啊。”赵明月天生心大,根本猜不到发生了什么。
    不是,她听不出来自己的意思吗?站在寒风中的周应淮心绪难平,在楼下转了两个小时,最后,还是默默回去了。
    “你买冻柿子了吗?”
    周应淮没说话,从背后拿出了一个袋子。
    “要是有瓜子就更好了。”
    “……买了。”周应淮默默将瓜子放到了桌上。
    “太好了!”赵明月欢呼着扑进了他的怀里。
    算了,这次先原谅她了。周应淮轻轻摇了摇头,阴霾,一扫而光。
    当晚,他随手翻开了那本书,里面竟然掉出了一封情书?!
    先制造悬念,再让人希望落空,接着,峰回路转出现新的礼物。
    周应淮暗暗感慨,她还真擅长欲擒故纵玩弄人心,果然是高手。
    于是,第二天见面时,他忍不住夸奖,“情书的文笔不错。”
    “情书?什么情书?”
    赵明月猛然想起,她之前答应了给周应淮写情书的,一瞬间,她有些羞愧,明明周应淮一向介意沈岐拥有过那么多情书。
    但,自己一直没有写过一封送给他,甚至,连新年贺卡都是统一文案。
    “我现在奋笔疾书,还来得及吗?”
    而巡逻的谢文轩见两人气氛不对,一个劲往前凑热闹,“怎么了?吵架了?”
    周应淮嫌弃地看了他一眼,把书丢给了他。
    谢文轩倒是开心,“这不错啊,拿去给宋佳怡看,她喜欢文学。”
    这封情书陆续害了好多人,宋佳怡发现书里夹着一封情书,一看就不是谢文轩这种水平写得出的,那只能是他收到的了。
    当即让谢文轩跪了半个小时。
    莫名其妙的谢文轩,为了赶紧消灾,又把书还给了赵明月。
    来蹭饭的老舅见赵明月的桌上放着那本书,顺手牵羊准备送给女朋友装装有文化的人,结果,挨了个大逼兜。
    这情书到底是咋回事?
    头疼不已的赵明月冷静下来,仔细看了一遍内容。
    我无法用已知的文字去诉说,因为爱这回事,超过了我到目前为止的一切认知,
    因此,我的表达总低于我对你的爱恋,万幸,你还有感知力与想象力。
    但,文字和文字之前有歧义,表达与表达之间有失真。
    我说的天,和你说的天,不是一个天地。
    我害怕那样。
    害怕你爱上的,是一个不真实的我。
    你是无限的,我也是无限的。
    相爱一辈子这种承诺太过空泛。
    我想,我们可以在有限的时间里互相探索对方的无限。
    晚上八点钟,我在江边公园等着你。
    这个情书的遣词造句,有种说不出的古典……她瞬间想到了一个人。
    “你说那封情书啊。”姨姥姥笑了一下,似乎有种看小孩子玩闹的宠溺,“是我的。”
    一瞬间,赵明月的脑海里闪过各种疑问,正犹豫着如何开口,却被老舅抢先了。
    “那老头是谁?”
    “……什么老头,那叫黄昏恋的对象。”
    “他可不是老头哦。”姨姥姥歪着头,目光明亮,像是初恋的小女孩,“我印象中的他,一直都是二十几岁的风华正茂。”
    “当然,因为后来的几十年,我们就没有见过面了。”
    “也许,他老了以后,也是秃头大肚子了。”
    “真可惜,我拥有他的唯一一张照片,就是遗照了。”
    姨姥姥的目光黯淡下来,又过了半晌,才开口讲述情书的故事。
    1958年,正是知青上山下乡的年代,许多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从全国各地陆续来到了黑龙江。
    那时,东北的发展很好,既是重工业基地,又是北大仓粮仓。
    所有人都干劲十足,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不过,在那个年代,谈恋爱还不能像现在这样“光明正大”。
    “最亲密的接触,不过就是一起洗饭盒时,肩膀挨着肩膀了。”
    “他从别人那里借来收音机,我们躲在没有人的地方听电台。”
    “他是北京来的,读过很多书,抓鱼打猎就一窍不通了,我刚好相反,所以,我教他捞鱼,他教我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