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成吉思汗 > 第131页
    就在孝儿贴的小脑袋坐还在鸟儿虫儿、早起晚起的翻腾个不休的时候,皮被里的叶英豪一把抓住了李儿贴,邪邪的笑道:“输了不许耍赖。”
    “谁耍赖。”虽是女儿身,虽然年纪幼小,但草原上的一诺千金从小就在这些小孩子身上体现,就这样,学儿贴没把叶英豪拉起来和她一块儿放风筝,反倒被叶英豪拉在床上,陪着他一直睡着讲话到中午吃饭。
    李儿贴虽然心中不服气,但依然依着赌约给叶英豪讲故事,唱歌,两人并排躺着,叶英豪就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全神贯注的听学儿贴唱歌、讲故事。
    自此以后,这几乎成为叶英豪的一个习惯,每天起床前就盼着学儿贴来叫,然后设计一个小计谋,让丰儿贴陪着他讲话,唱歌,并排的睡在一头。
    此时的叶英豪轻哼着歌,眼前闪动着的依旧是那童年的丰儿贴散在枕头上的数十个小辫,弯弯的睫毛,忽闪忽闪的大眼睛,那微翘的鼻子,以及小小的嘴巴,甚至看得清的那从口鼻中呼出的热气。
    正当叶英豪沉浸在冥想中的时候,从远方的帐篷那边传来一阵悠扬的歌声,这歌声象极了丰儿贴的声音。
    当叶英豪明白这不是幻党的时候,不觉站直了身,朝那帐篷区、蒙古包望去,六十年来,当年的蒙古包群如今已是集镇了。沧海桑田,白云苍狗,一切都不复存在了,包括他的丰儿贴。
    “小豪!还是早点睡吧!”倦极了的樊大刚不放心叶英泉,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叶英豪的身后。
    “这就完了!”叶英豪拿起斧头劈完了最后一根树枝,然后用牛皮绳将削好的树枝左一缠右一缠,瞬间一个奇妙的射兽器便做好了。
    “明天,去打猎的时候再顺便做几个!”收拾了东西,叶英豪跟着樊大刚入窝棚休息了,耳边那悠扬的歌声依旧在回荡。
    叶英豪制作的射曾器加上叶英豪本身对野兽习性的了解,第一天,两人就大获丰收,沉重的猎物令身手不凡的叶英豪和樊大刚累得气喘吁吁。
    由于蒙古草原几十年的休生养息,牧民们虽然依旧不太富足,但比起以往来,生活已有了明显的提高,富户也有不少,因此叶英豪和樊大刚没卖多久就将订获的猎物卖完了。
    “今天的收获还真不赖!”樊大刚对今天能捕到如此多的猎物感到高兴。
    “我们得买两匹马,雇一辆车!明天得走远一点!”叶英豪边清理着卖得的钱,边心中计算盘算用度。
    蒙古的马市极其繁荣,马价亦贱,没费多长时间,叶英豪便买回了两匹马,两匹马都是红的。
    叶英豪为马配好了鞍,和樊大刚上了马,又到更远的一个集镇上配置了一些这个镇上没有的东西。
    “要是我的小红马在就好了,它可以帮我们打猎,脚力也极好!”
    “马可以帮助人打猎?”樊大刚惊叹出口,听说过古时人们驱鹰驱犬打猎,他还从未听说过马可以打猎。
    “小红是个异种,它在山林中长大,爬起山路来,比猴子差不了多少,并且极具灵性!”叶英豪也许正是思念小红马,因此就挑了两匹红马做为坐骑。
    “你说的小红马会上树吗?”樊大刚的确还没听说过在山林中长大的马,也许这是一个新物种。
    叶英豪听樊大刚如此发问,不觉哑然失笑道:“小红上树倒没见过,但它曾经救过我和铁木真的命,并且让我们结识了扎木合。”叶英豪总是在经意或不经意间想起过去的事。
    “嗅!那也许是古代遗留下来的三趾马!”樊大刚推测道。其实,他也不知道三趾马和普通马有什么区别.是不是除了脚趾数目不同,其他都一样,但普通马是绝对不会上树的。
    第二天,叶英豪和樊大刚捕获的猎物更多,他们甚至还捕获了一头大熊。
    “这儿的生活也不错嘛!”有时樊大刚也觉得生活在这里没有什么十分令他讨厌的理由,毕竟这里的空气新鲜,阳光明媚,就是稍嫌孤单了点。
    第三日的时候,叶英豪和樊大刚不得不跑到一个更远的地方去打猎,因为每到一处,那儿的猎物就几乎被他们捉尽。
    “这也是没办法,其实这样做我也知道并不是大好,但我们急需钱,急需雇人帮我们打听和搜寻我们的飞行器呀!”看着叶英豪对自然资源的心疼,樊大刚只有“好言安慰。
    “若不是急着送樊大叔你回去,我们根本就不用赶这么急的!”叶英豪苦笑了一声,但接着又道:“不过早一点找到飞行器也好,那些飞行器里的设备也许能帮我们许多的忙,毕竟,我们不知飞行器坏了没有,也许它还需要修理呢?”叶英豪知道方才的话也许伤了樊大刚的自尊。
    可樊大刚似乎并没有太在意叶英豪的话,经过两三天的狩猎生活,他觉得草原也有值得人留恋的地方。
    “慢慢来也不要紧,我权当这是一次度长假好了,要是你爸叶克强在,那就真是完美无缺了!”樊大刚此句无心的话又勾起了叶英豪的记忆。
    “今天,我们打的猎物也许会卖不完!”叶英豪看着已经堆得满满一车的猎物不禁有些担心。
    “看运气罗!卖不完就卖不完,也没什么了不起!”取过鞭子,樊大刚也学起了赶马车。
    “说老实话,我觉得你这几天有些闷问的!”樊大刚边赶着车,边对坐在车后的叶英豪道。
    “是的,我心里有几分不自在,因为我满心以为马上可以见面的人,一下子都不见了!”虽然叶英豪此时拥有的大脑极其聪慧,但他依旧未能突破对人情上的依恋,对旧事的感怀。也许,这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无论人类进化到何种程序,无论人类处于哪一个生活空间,都不能摆脱的。
    这两天,小镇的集市上已有不少的人认识了叶英豪,特别是一个叫齐达的小伙子,跟叶英豪已经相当熟络了。
    齐达也是一名猎户,当他得知叶英豪所卖的猎物都是他和樊大刚独自猎获的,不由大为惊叹,要知道,象这么多的猎物,他半年也不一定能猎获到。
    “老弟!你是怎么猎到这么多猎物的!”齐达对这个新来的充满了神秘气息的年轻小伙子充满了好奇,一边帮叶英豪整理猎物,一边问道。
    “这需要平时对一些细微的东西仔细观察,树叶、草尖、露水都会因不同的动物而起变化,我们平常所说动物活动痕迹,只是留意了一些比较明显的痕迹,那些不明显的却被抛弃一旁,这就需要你特别留心。”叶英豪毫不保留地介绍着他的经验。
    “哪来的臭小子,在这儿卖东西也不和大爷我打声招呼!”不知从什么地方钻出来了三个五大三粗的汉了。横眉瞪眼的盯着叶英豪。
    齐达赶紧上前对其中领头的高个儿道:“苏莫大爷,他是新来的,还不知道大爷您的威名,我来替你介绍介绍!”
    “去你妈的!你小子插什么嘴,又没跟你讲话。”苏莫伸手就把齐达推了个老远,一屁股坐在地上。
    叶英豪从小长到大,还几乎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他冷冷地看着苏莫,沉声地道:“把他给我扶起来。”语声冷得刺耳。
    “你是在和我说话?你竟然敢这样和我说话?你知不知道这里的人喊我作什么尸那苏莫连着几句反问,模样骄横地令人可笑。
    “我不管你是谁,我叫你把他扶起来厂叶英豪的语声依旧冰冷。
    坐在地上的齐达忙一骨碌爬起来,扯着叶英豪的衣袖道:“还不快跟苏莫大爷道歉,他可是苏里斯万户长护院的儿子,你就别惹他老人家生气了,他一生气,你的小命可就完了!”
    “嘿嘿!大爷我已经很生气了!”苏莫阴笑着,举起拳头就向叶英豪迎面打来。
    叶英豪本不想惹事,倘若苏莫真的将齐达扶起的话,他也许不会动怒,此时见苏莫非但不去扶齐达,而且还向自己挥拳打来,怒火立即腾起,只见他左手轻轻一拔,然后化掌为爪,一把叼住了苏莫的手腕,再轻轻一抖,“喀嚏”一声脆响,苏莫的左臂已被叶英豪抖脱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