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从不知道一个人能那么的贴近、包容另一个人——他的心跳在她的身体里,他的气息融入她的血液中,重叠了心跳,调和了呼吸,彼此契合、亲密得令她惊叹悸颤……
    南敬霆一瞬也不瞬,注视著眼前清秀小脸上浮现的艳丽酡红,深邃的墨绿瞳眸在瞥过她急促起伏的胸口时,变得更加焚热、深浓了。
    「既然不记得,就有复习的必要,免得你又说不算数。」他低头欲吻她,却被她一把推开。
    陡然清醒的乐乐挣开他,倒退好几步。
    「不该是这样的,你本来应该是要吃了我呀?」
    「我是『吃』了你没错。」即便此「吃」非彼「吃」,他仍是把这个小红帽吃乾抹净了。
    难道他本来就打算这样「吃」她?哎,这个不是重点!
    「你明明知道大家都误会我们……上床的原因了,为什么还要娶我?」依他恶劣的个性,绝对有本钱当个始乱终弃的烂男人,这才更符合他欺压她的游戏规则,然而,他却选择了「负责任」?她不明白!
    「因为我就是想娶你。」他定定看著她,清晰道。
    「你根本不喜欢我啊!」而是李小姐!
    乐乐因自己的念头怔了怔。
    对呀,他喜欢的人是李小姐,为什么反倒要娶她?
    她可不认为卑劣的大野狼会服膺於「负责」这种理由,而愿意娶她。
    所以,除了娶她就可以名正言顺拥有她,进而尽情凌虐她,而他在外头也能尽情养好几个情妇的理由之外,一定没有别的了,反正她注定被他吃得死死的……
    南敬霆带著情妇在她面前卿卿我我、向她示威的想像画面,在乐乐脑海里乱转著,没来由的,她难受地红了眼眶。
    「你也忘了吗?我有说过。」
    我喜欢你,乐乐。
    那一夜,他们有过哪些对话,她几乎没有印象了,却唯独他这句话,深深烙印在她心版。她忘了当时的自己听了之後有什么感受,只知道现在的自己,感觉到的仅有心口揪成一团的窒闷。
    这一点无庸置疑。她一点也不怀疑他喜欢她,因为他足以喜欢一个能任他搓圆捏扁、捉弄戏耍的「玩具」般喜欢著她。
    「为什么……」她突然好想哭。
    一片水气忽地涌上乐乐的眼帘,凝聚成悬在眼角的晶莹泪珠,当她一眨眼,便破碎地四散开来。
    一双结实的臂膀将她揽入温暖宽厚的胸膛,用极为轻柔的吻,吻去她颊上的泪水。她先是微微抗拒,却撼动不了他的坚持,只能在他坚定的拥抱下逐渐软化,任由他抱著她、吻著她。
    「这两天你家进出的人多,你就在我面前,我却无法碰你,你不知道我要多辛苦克制自己,才没在众人面前强拉走你……」耳鬓厮磨间,南敬霆的声音沙哑了好几度,薄唇贴著她细致的颈肤,低低喃道:「乐乐,我好想你。」
    不知是因为他灼热的气息,还是他在她颈间一下较重的啃咬,抑或是他最後那句仿佛累积多年思念的痦哑低语,乐乐心口一悸,全身颤抖,几乎无法说出话来。
    当他将她拦腰横抱离地,轻轻将她置於床上;当他一如那夜让她宛若新生儿般赤裸,小心翼翼揉弄触摸著她时,她叹息了,心中纠结的迷惘与心痛,都在刹那间焚烧成灰,化成轻烟,钻入他炙热而专注的黑眸中。
    不久,房内响起激情四溢的低喘与娇吟。
    门,锁上是正确的。
    台风登陆,首当其冲的东海岸正笼罩在狂风暴雨的肆虐下。
    就算外头天候不佳,欧阳母仍是抱著电话和左邻右舍、亲朋好友们热线,办喜事的兴致一点也不受风雨的影响。
    乐乐一个人在厨房准备晚餐,应该泡在水里洗菜的双手却烦躁地扯著头发,她此刻的心情,可以媲美屋外呼啸的狂风及骤下的暴雨。
    她和南敬霆的婚事紧锣密鼓地筹备著,她依旧恐惧,依旧不安;而今恐惧不安中,又多了麻麻涩涩、不知名的什么。心情乱成一团,像团纠结难解的毛线,她试图理清,却不知从何下手。
    更令她烦乱的是,她竟然又被南敬霆「吃」了!
    为什么她会和一个她所害怕、厌恶的男人再度上床,还沉沦在他的拥吻和挑逗下,无法自拔?!天呀,她是欲求不满的荡妇淫娃吗——
    糟糕的是,爸妈看他们谈了好久还不下楼,以为他们谈不拢,便上楼来关切,然後,就在门外知道了他们正在做什么,她拒绝结婚的抗议,从此被他们丢入垃圾桶,理都不理。
    「噢……」伫立在流理台前的乐乐双手掩面,发出长长的哀号。
    她到底该怎么办?
    就这样嫁给南敬霆吗?
    这样对她一点也不公平,不公——
    埋头在双掌中的乐乐,陡然抬起小脸。
    思索了片刻,她下定决心地咬咬唇,跑出厨房,往另一端的剑道场冲去。
    刷——
    剑道场的日式拉门猛然被人拉开。
    来人一身全副正式的剑道装,深蓝色剑道服外罩护具,手戴手套,身穿护胸、腰垂,抱著自己尚未戴上的面具,赤裸纤足踩在乾净的木质地板上,朝两个坐在地板中央谈事的男人走近。
    「乐乐,你这是在干什么?」
    欧阳父看著手执竹刀、一身杀气的女儿,不禁皱眉问。
    南敬霆黑眸轻眯,眼底则是流露对她这身打扮的赞赏。
    当年乐乐陪他从剑道的基本分解动作练起,所以他并没有看过她如此英气勃发的装扮。她在剑道上显然进步了很多,否则不会散发这种由内而外的美丽自信,他看得几乎著迷了。
    乐乐平举一手,纤纤食指指著南敬霆的鼻子。
    「我要跟你决斗!」
    决斗?南敬霆面不改色,黑眸充满兴味。
    光看她全副武装的模样,无须多问,决斗的项目当然不可能是他比较擅长的篮球。
    「输赢的条件是什么?」他比较好奇这一点。
    她深呼吸,将心中的计量说出口:「你如果赢了,我就嫁给你;你如果输了,我们从此以後,没有任何瓜葛。」
    一双墨沉黑眸在她提出条件的瞬间,闪过一抹微不可察的幽黯。
    「乐乐,你别乱来——」欧阳父的轻斥被女儿扬声打断。
    「我要嫁的是一个能保护我的丈夫。要是他打不过我,就表示他连保护自己的能耐都没有,要怎么保护我?」
    「胡闹,我不赞成!」他纵使学剑,也不乐见女儿以武力来决定丈夫的价值。
    「结婚的人是我,我有权抉择!」她转向南敬霆。「我有剑道六段的资格,你敢不敢比?」
    欧阳父拧起浓眉,若有所思地看向南敬霆。
    「敬霆,你的意思呢?」婚事已定,大可不必理会乐乐孩子气的要求。
    南敬霆定定凝视乐乐。
    「你真的要比,即使双方的战力相差悬殊?」
    因为,一定会有某一方,输得很彻底。
    他所言,正是在诉说他们都能预知的结果。
    看著那双黑沉如夜的眸子,一股针刺般的的抽疼突地侵占乐乐的胸口。她沉下小脸,甩去心口那种黯然颓涩的不知名情绪,牙根暗咬道:「废话!是我提出挑战的,我给你选择权!」
    南敬霆沉默了半晌,他站起身,挺拔的身躯面对未婚妻。
    「教练,我愿意接受乐乐的挑战,麻烦您当裁判。」
    第十章
    轰隆——轰隆——
    屋外,雷电交加,击在风雨中的雷鸣巨响,大得吓人。
    两个身穿全副剑道装备的男女,双腿各自在宽敞的木质地板上轻巧移动,展开了攸关结婚与否的决斗。
    「喝!」乐乐气势凌人,握剑往前击去,先发制人,第一记就是个正中对手左腕的有效打击,先驰得点。
    「你的确进步很多。」面罩下的南敬霆微微一笑,不吝给予对手肯定。
    「哼,这八年我可没有在混,已经升到六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