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交战好一会儿,林雍晴终究不敢坦白,硬着头皮答,“嗯……还、还算顺利。”
    “那就好,我就知道找你准没错,你工作很认真,把事情交给你我最放心了。”说完,美珍姊便又离开去忙别的事了。
    面对美珍姊的赞美,林雍晴一点也开心不起来,只觉得好心虚。
    “欸,小晴,那你有看到德盛的总经理吗?”一旁翻着报纸的玉晶随口问。
    “没有,绝对没有——”林雍晴一听到“总经理”三个字,突然变得很激动。
    玉晶古怪的睐她一眼,“没有就没有,你干么这么激动?”
    意识到自己的失常,林雍晴赧着脸,“对不起,我……可能是我太早起床,有点累了。”她随口搪塞。
    “喏,这个面包给你吃,很营养的喔!”玉晶塞了一个杂粮面包到她手里。
    “谢谢。”她一点一点捏着面包,食不知味的吃起来,意兴阑珊的问着玉晶,“你在看什么?报纸上有什么吸引人的新闻吗?”
    “当然有啊,主角就是德盛的帅哥总经理唷!”
    “怎么,他很有名吗?”林雍晴纳闷的问。
    “吼,你都不看新闻的吗?他当然有名啊,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欸,三天两头就换女朋友,跟他交往的女人不是名媛就是明星,不然就是名模,他的恋情比国家大事还精采呢!听说他最近的新欢是名模张茜倩,为了讨她欢心,他大手笔砸下两百万买了张茜倩在慈善晚会上走秀展示的花瓶,昨天晚上还被拍到他去张茜倩的香闺……”玉晶兴奋的秀出手中的报纸,指着上头的模糊相片。
    “听你这么说,他根本就是个花心的男人呀。”林雍晴忍不住直皱眉,踹了他一脚的内疚感,突然没那么重了。
    “人帅又有钱,我要是他也会花心,反正多的是主动送上门的女人,不抱白不抱。”
    啥,不抱白不抱?“太乱了……台北人都这么乱吗?”她觉得不舒服。
    “哈哈,是你太单纯了啦,小晴,你要小心一点,可别哪天傻傻的被台北的花心男人给骗了,知道吗?”玉晶揶揄。
    “放心,我才不会喜欢那么花心的男人!”林雍晴信誓旦旦的说。
    玉晶戳了戳她的脑袋,“傻丫头,人家长得那么帅你还不喜欢,不然你要喜欢谁?幸好今天没让你看见他,不然还真是暴殄天物。”
    “……如果你知道他有多凶多坏,你就不会喜欢他了。”林雍晴小声咕哝。
    “你说什么?”玉晶纳闷问。
    林雍晴把头摇得像博浪鼓,只差没做出发誓的动作。“没有,我没说什么。”
    “瞧你傻乎乎的,先走喽,我得去雇主家了。”
    玉晶走后,周围又安静下来了,林雍晴忍不住在心里问自己——对啊,你要喜欢谁?
    她歪头想了想,须臾,平静的心湖里,隐约浮现一抹看不见五官的模糊身影,她听见心里冒出一道声音说——我喜欢“好好先生”。
    下一秒,女儿家的羞涩彻底染红了青春的脸庞。
    第二章
    林雍晴跪在原木地板上,认真而卖力的擦着地板。
    这里是她的雇主“好好先生”的家,一个拥有完美形象的优质好男人。
    如果要说她对台北有什么美好印象,她唯一想得到的就是好好先生,因为有他,才让初次离乡背井的自己不那么抗拒这个不友善的陌生城市。
    她不是故意要诋毁台北,实在是被台北的治安吓坏了,上个礼拜天,她好端端的走在路上,居然被抢劫,这对从小生长在吉满村的林雍晴来说,简直就是不可思议,想来吉满村家家户户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从来没听说过什么抢劫偷窃,派出所的警员天天泡茶聊天,而台北号称是首善之都,怎会连走路都不安全?
    她吓得差点就想逃回吉满村去,幸好想到台北还有好好先生的存在……
    根据她的了解,好好先生一个人住,工作非常忙碌,所以需要一个家务助理协助他。
    第一天上工,她礼貌性的留下一张纸条打招呼,尔后,他们的沟通模式就是依赖便条纸,附带一提,好好先生的字写得超好看!
    林雍晴从来没有见过他,也不知道他的婚姻状况,只知道他姓冉,全名冉远之,因为每天都会到警卫室帮他拿信,所以知道他的名字,不过,她还是习惯称呼他好好先生。
    她一周打扫五天,周末休息,来的时候好好先生通常已经出门上班,离开的时候,忙碌的好好先生还没下班,他们就像两条并行线永远碰不到面。
    至于为什么会喊他好好先生?原因很简单——他很贴心,也很绅士。
    虽然请了家务助理,但好好先生从来不会把居家环境搞得一团混乱,增添家务助理的工作量,若是需要她特别帮忙的事情,他也会客客气气的写在纸条上。
    找老公就要找像他这种的,爱干净又有礼貌!
    不过,像好好先生这么好的男人就算未婚,应该也已经有要好的女朋友了,她曾经在浴室的洗手台上捡到一枚珍珠耳环,想必是好好先生的女朋友留下来的,唉,虽然爱不到,但偷偷在脑海里幻想一下,应该不算犯罪吧?
    因为工作的关系,好好先生三五不时需要出国,出发前,他会在纸条上叮咛她不用准备晚餐,回来了,她便会在玄关看见好好先生留给她的小礼物,巧克力、护手霜、唇膏、特别的小零嘴……虽然都只是小小的礼物,却每每让林雍晴很感动。
    之前李家豪出国,连个鬼东西都没有带给她这个女朋友,素昧平生的好好先生却没有一次忘记过,有心没心真的差很多,想到这,她不是不感慨的。
    “签诗没说错,薄幸郎君莫当宝,以前就当是我瞎了眼,不过以后我会睁开眼的,从现在起,我决定把好好先生这么优质的男人当作未来老公的典范!咦,对了,说起签诗,后面几句又是什么?”她敲敲健忘的脑袋。
    那时她实在被李家豪作透了心,以致于之后根本忘了自己把签诗塞到哪里去了,那么神圣的签诗,应该把它找出来,重新参详才对。
    “找个时间打电话回去给阿泰,叫他帮我找。”
    从小她就喜欢做家事,放假的时候,同学们都迫不及待的往外跑,唯独她可以一整天都待在家,擦擦地板,抹抹柜子,为家人煮顿好吃的,只要做这些事情,她就会觉得她的假日好充实,没办法,她真的很爱做家事。
    从客厅一路擦到玄关前的柜子,林雍晴发现好好先生买了一只新花瓶,雪白色的瓶身,上头描绘着生动的牡丹花,很优雅也很漂亮。
    “老公,你买了漂亮的花瓶啊?”刚说完,林雍晴便一个人咯咯的傻笑起来,脸上还泛着淡淡的粉红,好像好好先生真是她老公似的。“啊,林雍晴,清醒一点,别发花痴了,人家可是有女朋友的。”她拍拍自己的脸颊,试图冷静下来。
    听说,好的骨瓷在灯光下可以呈现通透的质感,而且声音远比一般的白瓷来的清脆,她很好奇,点亮玄关矮柜上那盏鹅黄色的灯,小心翼翼的拿起花瓶,凑向最近的灯源。
    她不知道怎样才叫做通透,可是透过灯光看着无瑕的瓶身散发出一股薄透的暖黄,她觉得好漂亮,像中秋的月亮,有一种迷蒙的美。
    对了,还要试试声音!她腾出一只手,将拇指跟食指弯曲捏靠,小心的朝瓶身弹了弹——
    当!声音果然清脆悦耳,好像琴弦的泛音,从遥远的彼端传来。
    她开心的笑着,新奇的凑着花瓶瞧了瞧,整个人慢慢转起圈来,想要试试透过瓶身看外在的光影变化又会是怎样的风景。
    她转呀转的,只觉得自己很像八音盒里的少女,完全没有听到大门被打开的声音。
    看得正新奇的她,蓦然发现一抹高大的身影就矗立在她眼前,她吓了一大跳,连忙拿下眼前的花瓶,并认出了这个男人不就是那个被她踹了一脚又咬了一口的总经理先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