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远之突然没了运动的心情,走向一旁休息区,蓝允康马上尾随在后。
    “听见我待在家,有那么奇怪吗?”冉远之忍不住问。
    “确实不大像你的作风,居家这两个字跟你八竿子打不着,说吧,怎么会突然转性了?”蓝允康仰头喝了一口水。
    “也没有啊,就觉得回家好像也挺不错的,上了一天班,累的半死,回家好好吃顿饭,不是比较舒服吗?干嘛天天出去喝酒,我又不是在酒店上班。”
    他自己也不是全然没有意识到,这大半个月来,他确实减少了很多社交活动,反正不外乎就是吃喝玩乐嘛,老实说也有点腻了,何况打从林雍晴搬去跟他住,他每天回家有热腾腾的饭吃,干嘛像个无家可归的小孩终日在外流浪?
    重点是,家里的晚餐学好吃的要命!
    不是他夸张,林雍晴的厨艺好的没话说,真不愧是总铺师的女儿。虽说他一开始确实是想恶整她,所以胡乱点菜,可是一次两次之后,他投降了,因为这个女人真的很会做菜,不管是上海菜、江浙菜、正统台菜……只要敢点,她就做得出来,哪怕是什么稀奇古怪的异国料理,她也勇于接受挑战。
    每天早晚餐这样吃着、吃着,久而久之,他发现自己只爱吃她煮的菜,也只想吃她煮的菜,外面的餐馆再美味,就是无法满足他的味蕾。
    然后,他就像是被制约了似的,每天时间一到,就乖乖下班回家吃饭。
    这样没什么不好,只是没想到老实说出自己每天回家竟会被大家质疑,好像他真的很奇怪似的。
    “你不会是爱上煮饭的人了吧?”蓝允康揶揄。
    “怎么可……能。”他越说越小声,说到最后一个字时,他甚至有些不确定。
    真的不太可能呀,他怎么可能会喜欢上煮饭的林雍晴?他们不是那种关系,而且,纯情小白兔不是他的菜。
    “阿康,我不知道该怎么说……你有没有感受过那种被陪伴的感觉?哪怕就只是一起吃顿饭,也觉得很有滋味?重要的是心情轻松,不用满脑子挂念着吃完饭后得安排什么余兴节目免得冷场,就只是单纯的……吃饭。”
    蓝允康瞟了他一眼,发现好友明明就是一副困在情网而不自知的傻样,还逞什么能?想不到这花心大少也有这一天,有趣。
    “有,我老婆在的时候。”
    老婆?可是他跟林雍晴又不是那种关系。
    “好好把握,错过了,是会后悔一辈子的。”
    “啊,我就说我们不是——”
    他想解释。蓝允康却只是拍拍他的肩膀,安抚的说:“用心去感受就好了。”
    心……是说,他有这种东西吗?
    接着两人又再聊了一会儿,他便和蓝允康一起离开健身俱乐部,来到地下停车场。
    “待会要去哪里?”
    “回家。”冉远之想也不想的答。
    “那就回家吧,我也是,再见。”
    说完再见,他们各自跳上自己的车,回自己的家。
    坐在驾驶座上,冉远之忍不住嘀咕,“现在回家要干嘛,林雍晴今天放假啊,搞不好出去玩了。”
    但尽管如此,他还是乖乖回家去了。
    唉,他真的被制约了!
    “你在干嘛?”冉远之打开家门,一看到跑在地板上卖力擦地的身影,忍不住诧异的问。
    “你回来啦!糟糕,我以为你不会这么早回来,所以没有准备午餐。”林雍晴连忙放下抹布,“我下碗面给你吃,很快就好。”
    他伸手勾住她运动服的后领,将她拉了回来,“林雍晴,我早上出门的时候不是跟你说过了,今天你放假。”
    当初说好的,每个周末是她放假的时间,上礼拜她忘了,他这次还特地叮咛。
    “我知道啊。”
    “那你干嘛又在擦地板?放假不就应该要出去玩吗?”
    她撇撇嘴,扭扭手,“……我不知道要去哪里玩,而且也不知道要玩什么。”
    “不知道?那你以前假日都在做什么?”冉远之觉得很不可思议。
    “在家。”
    “然后呢?”
    “做家事。”
    “做完家事呢?”
    “看电视。”
    “看完电视呢?”
    “电视是看不完的,节目会一直回放啊!”
    冉远之差点没昏倒。这、这是一个二十五岁年轻女孩的人生吗?连欧巴桑都过得比她精彩。
    她见他一脸古怪,忍不住闷闷的问,“我是不是很宅?”
    他没有回答,只是丢给她一抹“你说呢”的眼神。
    “其实,我的前男友以前也抱怨过,他说像我这种活过二十五岁还没出来见过世面,永远只会宅在家里、宅在吉满村那种鸡不拉屎、鸟不生蛋的小地方的女人,总有一天会彻底发霉。
    “我很不服气,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像他说的那样,所以特地跑到台北来工作,可是我发现,就算我离开吉满村来到繁华的台北,好像也不能改变我骨子里的宅……”
    她突然觉得好沮丧,到头来,她发现自己根本没有改变什么,只是从宅在吉满村变成宅在台北而已。
    望着她一脸没自信的样子,冉远之突然很想把她那个该死的前男友抓过来痛扁一顿!况且她也太小看他了,他是冉远之啊,有他在,还怕日子过得宅吗?
    于是他二话不说,拉着她就往外走。
    “冉冉,你要做什么?”
    “带人出去玩。做人要有骨气,千万不能被人看扁了,他说你宅,你就要让他知道,其实你一点都不宅,而且还非常会享受自己的人生。”他慷慨激昂的教育她。
    林雍晴第一次坐上冉远之的车,第一次被那奔驰的速度震慑。
    “冉冉,慢、慢一点,开太快了……”
    “小姐,时速才五十你就嫌快,你非得这样侮辱我的保时捷吗?”
    “是真的很快啊,我在南部骑摩托车出去买东西时,时速绝对、绝对不超过十五公里。”
    “别说了,我光听都忍不住想为那颗没能及时发挥效能的可怜引擎掉泪。”
    “没这么可怜吧……”她撇撇嘴。
    约莫过了十来分钟,车子停在一家私人马场外。
    “马?”
    “真高兴你认得这个字,下车。”他调侃。
    说话的同时,冉远之已经率先下了车,坐在副驾驶座上的林雍晴来不及瞠他,只能连忙解开安全带,手忙脚乱的离开这辆昂贵的保时捷休旅车。
    她就像个土包子一样,傻傻的跟在他后头走进马场,一路上还不忘左右张望。
    “我寄养了一匹马在这里,今天借你骑骑。”
    “你、你、你有马?可是……我不会骑啊!”
    她虽然宅,但也知道要养一匹马并不容易,光是专人照料养护的费用,一个月就要好多好多钱,她不吃不喝都供不起,怎么他说的好像他不过是养了一只小猫小狗似的稀松平常。
    “冉先生,你好久没来了,今天需要我陪骑吗?”
    说话的是一个有着健康肤色的女孩,非常高挑,身材超好,林雍晴傻不隆咚的瞅着对方,心想,这该不会又是他的亲密女伴之一吧?
    “今天不用,我带朋友来看看亚历山大,你去忙吧?”
    女孩表情古怪的瞟了土里土气的林雍晴一眼,可能觉得她没什么杀伤力,也不把她看在眼里,“那好吧,有需要再喊我。”她热情的抱抱冉远之后,娇笑的离开了。
    不知怎的,看着这一幕,林雍晴的胸口突然觉得有些闷闷的,好像喘不过气来似的,有种想要拔腿就跑的冲动,但她终穷没有这么做,只好任由自己继续心闷。
    她不懂这种情绪所为何来,只好归咎于对马的恐惧。
    “若君是马场主人的女儿,骑术非常好。”
    “喔……她很漂亮。”
    “是吗?在这里,女人再美比不上马美,不信,你待会看了就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