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都市小说 > 铿锵种田记事 > 28、第 二十七 章
    杜安和赵八一起给方胜的猪圈清粪换草,好吧,是赵八在清,杜安只是帮着他把清出来的粪便用独轮小车推到他们两家堆肥的地方去。要说方胜这人有点儿爱干净,所以他这猪圈也要比别人家的清的勤些,只是头一回方胜自己个儿动的手,结果连着一两天都不太爱吃饭,自那以后赵八就接手过来了。

    不得不说,方胜的这点儿小洁癖还是挺好的,勤清的话,一会儿俩人就把活儿干完了,再给三只圆滚滚的半大猪换上新的干草,也就成了。

    估计是住得舒服,弄得那三头猪的心情也挺好,大热的天也居然也没耽误吃食,这段日子眼瞅着见长。只是还真是一直都没出过什么毛病。倒把弄得方胜挺矛盾的,到底是盼着猪得病好让自己试试身手好呢,还是就让它们平平安安长大好呢?方胜也有点儿小小的纠结,唉,还是顺其自然吧。

    干完活,赵八杜安两个人洗洗涮涮过后,坐在院子里一边吃着瓜果一边唠唠嗑。话说,杜家这前院以后也不打算种菜了,后院儿的都吃不完。等明年要点儿好葡萄苗栽上,在院里搭个葡萄架,夏天乘凉,秋天还有葡萄吃,再美不过了。

    今天一大早的他们俩就开始干活了,现在这个时候,方胜在晒他的宝贝草药,如见采药的人越发多了,一般都会交给方胜收拾代卖,如今方胜也能靠着这个挣点儿功夫钱。杜仲平和谨儿在上课,都没空搭理他们。两个人正好得空闲聊。先是把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说一遍,再计划一下地里铲三遍地的事,说着说着就不知怎么就转到赵八方胜身上去了。

    杜安一直挺好奇,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凑到一起去的呢?

    赵八咬口香瓜,恩,挺甜:“其实也没什么,我和你胜哥是一个村里出来的,从小一块儿长大,你胜哥从小就跟你家小秀才似的白白净净的。”

    赵八嘿嘿笑了两声:“后来我们俩就都是没了家过不下去了,凑到一块儿出来一起当了兵。只是你胜哥身板儿不够壮,力气也小了点儿,有回受了伤就到了后营,也是亏了他仔细,给个老大夫打下手,那老大夫用顺手了就把他留下了,也算是因祸得了福。我是一直在前营,干的是脑袋挂在腰带上的活儿,我那时候啊,成天就想着恐怕我哪次一出去就回不来了,我就想着,我这拿命换来的这点儿钱,要是我回不来了,怎么也不能凭白便宜了不相干的旁人呀。”

    “我寻思来寻思去,也就你胜哥和我从小一块儿长大,我就把我的那点儿家当都放他那儿,合计着要是我没事呢,以后他自然还给我,要是我真回不来了,他拿那点儿钱以后也能安个家。”

    赵八转头对着杜安笑了笑:“当时倒是把你胜哥吓坏了,以为我这是遇见什么难事,要预先交代后事呢。从那儿之后他就对我上心起来了。你胜哥心好,每次出兵回来他都能想着偷偷看看我,偷着摸着的给我点儿额外的吃食或是伤药什么的。你可不知道,那点儿东西顶了多大用,说起来我这半条命都是你胜哥给的。”

    “后来打完了仗,也就养不了那么多兵了。像我们这样的,是留在这里安家也行,回原籍也行。我们都是没了家的人,回不回原籍又能怎么样呢?这边又好讨生活,也就都留了下来。安家的时候我就想,我把钱都交给你胜哥收着,你胜哥就想着给我吃啊穿的,这不就是两口子过日子吗?我们这样从鬼门关爬回来的人,除却生死无大事,自然是怎么想就怎么干,这不,到底我们就在一块儿了。”

    杜安琢磨琢磨,“不对啊八哥,要照你这么说,我们家平哥儿也是把家当都交给了我掌管,我这给他管前管后的,连小谨儿都照管到了,那我们就是两口子了啊?我看你是对着胜哥早有那个心,才巴巴的把钱什么的都交过去,你这是使苦肉计呢吧?”

    赵八斜眼看他:“你以为我是你啊?想东想西想这么多。我那会儿明天是死是活都不知道的关口,谁还有闲心想这个?倒是你,不说我还没注意,你是从小就在平哥儿他们家吧?从小就照管着他吧?”

    杜安一挺胸:“我娘就是平哥儿的奶娘,从小我就跟着平哥儿,一天都没离开过!”

    赵八咧嘴笑了:“那就对了,知道你这叫什么吗?搁我们那,你这就是正儿八经的童养媳!”

    打趣完杜安,拿起洗好的杏子咬一口:“嘶,怎么这么酸啊?”

    杜安恨恨道:“该!”

    杜安自认为还是挺能说会道的,可是他突然发现,这不管会不会说,和这不讲理的人说话,你是怎么也说不赢他的。他和赵八辩白过,可是结果总会让赵八胡搅蛮缠的给带到童养媳那去!

    他又不敢让别人听见,他都能想象的出来,要是杜仲平知道了,准会拿把扇子挑着他的下巴,再斜着眼睛拖着长声的叫“媳妇儿~”,那他可就什么脸都没了!杜安愤愤的想,就算是两口子,当媳妇儿的也一定是细皮嫩肉的那个,决不会是他!

    呸呸呸,自己这是想到哪去了?都怪八哥,不就是说他早就对胜哥有心思吗?真是小心眼儿!他这叫倒打一耙!

    杜仲平觉得这几天自己总有点儿后背发凉,不是有人在背后嘀咕他吧?不会不会,自己人缘好着呢。就是这几天杜安有点儿阴阳怪气的,有事没事总喜欢呛上自己几句。不过自己不和他计较,谁和掌勺的计较谁就是傻子!没看这几天饭桌上都是苦瓜,吃的八哥的脸都绿了,准是得罪了杜安了!

    恩,天热火大,多吃点儿苦瓜下下火,估计杜安就缓过来了。

    除去杜安的小别扭,杜仲平觉得自己如今的生活是越来越惬意了。这当口,樱桃刚刚吃完了,杏子和李子又慢慢的熟了。眼看着原来枝头上青青的杏子开始发白、变黄,摘一个尝尝,杏肉已经离了核,酸甜里还稍带着点儿涩,咬在嘴里挺脆的。杜仲平就是爱这口,要是杏子真的熟了,就变得面了,他就不爱吃了。

    他表明这个爱好的时候还被杜安嘲笑过,说是很像当初大少夫人怀着谨儿时的口味。杜仲平很淡定,反正他知道就算杜安这边儿不管怎么笑话他,但是若家里这棵树结的杏子不是这样口味的话,杜安一定会想方设法的给自己找来。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杜安就是个刀子嘴、豆腐心,还一直别扭的人。

    只是杜安不许他多吃,一直说什么“桃养人,杏伤人,李子树下埋死人”。他倒不理会,一年也就这半个月能吃到这么脆、这么合他口味的杏子,不多吃点儿怎么行?

    夏天是水果最多的时候,杏子、李子加上西瓜、香瓜还有黄瓜,杜仲平觉得其实天气热时,完全可以吃水果代替吃饭,比如中说午的时候。可惜这一想法被杜安大力抨击了:我这个大热天窝在厨房里做饭的人都没说什么,你个等着吃的居然敢嫌热?还有,你是谨儿的爹,要给他做个好样子。

    杜安真是不明白,怎么这人越长越回去了?以前在杜家看着他挺有主意的啊,连到北边这么大的事,拿定主意说走就走,老家的房子家产说卖就卖,现在倒像小孩儿似的,连谨儿都比他懂事。再说这北边也算不上多热啊,只要是阴凉底下,就很凉快。晚上睡觉也没像南方时热得睡不着,甚至还得盖点儿薄被才行,连谨儿今年都没起痱子,怎么就吃不进饭了?纯粹是闹腾,杜安下了结论。

    杜安虽然心里恨恨地,可是见这人天热没胃口,还是变着法子的做饭做菜,想着他能多吃一口。

    现在中午的时候多是煮水饭,熟了淘出来用井水过一下,菜呢就多是凉拌菜,拍黄瓜、拌土豆丝、拌花生,稍微多放点儿醋,也好开胃。

    最近,那两棵挺稀罕的金丝瓜也能吃了,这是来时路上买的种子,据卖的人说,等这瓜皮变黄变硬了,像是涂了一层蜡一样的时候,摘下来把瓤和籽抠出来。瓜肉上锅蒸,蒸熟了放凉水里用筷子一搅,就变成一丝丝的了,像是粉丝一样,却又是脆脆的,拌着吃最好。

    杜安试了一回,果然这金丝瓜很是稀罕,一上桌就受到了欢迎,尤其是杜仲平,就着拌的瓜丝儿,多吃了大半碗的饭。杜安默默地在心底想了想家里两棵秧上挂的果,恩,足够吃了,等明儿把籽儿挑出来晒晒,明年多种点儿。

    啊呸,凭什么他爱吃我就多种啊。饿死拉倒!杜安默默纠结中。

    杜安和赵八一起给方胜的猪圈清粪换草,好吧,是赵八在清,杜安只是帮着他把清出来的粪便用独轮小车推到他们两家堆肥的地方去。要说方胜这人有点儿爱干净,所以他这猪圈也要比别人家的清的勤些,只是头一回方胜自己个儿动的手,结果连着一两天都不太爱吃饭,自那以后赵八就接手过来了。

    不得不说,方胜的这点儿小洁癖还是挺好的,勤清的话,一会儿俩人就把活儿干完了,再给三只圆滚滚的半大猪换上新的干草,也就成了。

    估计是住得舒服,弄得那三头猪的心情也挺好,大热的天也居然也没耽误吃食,这段日子眼瞅着见长。只是还真是一直都没出过什么毛病。倒把弄得方胜挺矛盾的,到底是盼着猪得病好让自己试试身手好呢,还是就让它们平平安安长大好呢?方胜也有点儿小小的纠结,唉,还是顺其自然吧。

    干完活,赵八杜安两个人洗洗涮涮过后,坐在院子里一边吃着瓜果一边唠唠嗑。话说,杜家这前院以后也不打算种菜了,后院儿的都吃不完。等明年要点儿好葡萄苗栽上,在院里搭个葡萄架,夏天乘凉,秋天还有葡萄吃,再美不过了。

    今天一大早的他们俩就开始干活了,现在这个时候,方胜在晒他的宝贝草药,如见采药的人越发多了,一般都会交给方胜收拾代卖,如今方胜也能靠着这个挣点儿功夫钱。杜仲平和谨儿在上课,都没空搭理他们。两个人正好得空闲聊。先是把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说一遍,再计划一下地里铲三遍地的事,说着说着就不知怎么就转到赵八方胜身上去了。

    杜安一直挺好奇,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凑到一起去的呢?

    赵八咬口香瓜,恩,挺甜:“其实也没什么,我和你胜哥是一个村里出来的,从小一块儿长大,你胜哥从小就跟你家小秀才似的白白净净的。”

    赵八嘿嘿笑了两声:“后来我们俩就都是没了家过不下去了,凑到一块儿出来一起当了兵。只是你胜哥身板儿不够壮,力气也小了点儿,有回受了伤就到了后营,也是亏了他仔细,给个老大夫打下手,那老大夫用顺手了就把他留下了,也算是因祸得了福。我是一直在前营,干的是脑袋挂在腰带上的活儿,我那时候啊,成天就想着恐怕我哪次一出去就回不来了,我就想着,我这拿命换来的这点儿钱,要是我回不来了,怎么也不能凭白便宜了不相干的旁人呀。”

    “我寻思来寻思去,也就你胜哥和我从小一块儿长大,我就把我的那点儿家当都放他那儿,合计着要是我没事呢,以后他自然还给我,要是我真回不来了,他拿那点儿钱以后也能安个家。”

    赵八转头对着杜安笑了笑:“当时倒是把你胜哥吓坏了,以为我这是遇见什么难事,要预先交代后事呢。从那儿之后他就对我上心起来了。你胜哥心好,每次出兵回来他都能想着偷偷看看我,偷着摸着的给我点儿额外的吃食或是伤药什么的。你可不知道,那点儿东西顶了多大用,说起来我这半条命都是你胜哥给的。”

    “后来打完了仗,也就养不了那么多兵了。像我们这样的,是留在这里安家也行,回原籍也行。我们都是没了家的人,回不回原籍又能怎么样呢?这边又好讨生活,也就都留了下来。安家的时候我就想,我把钱都交给你胜哥收着,你胜哥就想着给我吃啊穿的,这不就是两口子过日子吗?我们这样从鬼门关爬回来的人,除却生死无大事,自然是怎么想就怎么干,这不,到底我们就在一块儿了。”

    杜安琢磨琢磨,“不对啊八哥,要照你这么说,我们家平哥儿也是把家当都交给了我掌管,我这给他管前管后的,连小谨儿都照管到了,那我们就是两口子了啊?我看你是对着胜哥早有那个心,才巴巴的把钱什么的都交过去,你这是使苦肉计呢吧?”

    赵八斜眼看他:“你以为我是你啊?想东想西想这么多。我那会儿明天是死是活都不知道的关口,谁还有闲心想这个?倒是你,不说我还没注意,你是从小就在平哥儿他们家吧?从小就照管着他吧?”

    杜安一挺胸:“我娘就是平哥儿的奶娘,从小我就跟着平哥儿,一天都没离开过!”

    赵八咧嘴笑了:“那就对了,知道你这叫什么吗?搁我们那,你这就是正儿八经的童养媳!”

    打趣完杜安,拿起洗好的杏子咬一口:“嘶,怎么这么酸啊?”

    杜安恨恨道:“该!”

    杜安自认为还是挺能说会道的,可是他突然发现,这不管会不会说,和这不讲理的人说话,你是怎么也说不赢他的。他和赵八辩白过,可是结果总会让赵八胡搅蛮缠的给带到童养媳那去!

    他又不敢让别人听见,他都能想象的出来,要是杜仲平知道了,准会拿把扇子挑着他的下巴,再斜着眼睛拖着长声的叫“媳妇儿~”,那他可就什么脸都没了!杜安愤愤的想,就算是两口子,当媳妇儿的也一定是细皮嫩肉的那个,决不会是他!

    呸呸呸,自己这是想到哪去了?都怪八哥,不就是说他早就对胜哥有心思吗?真是小心眼儿!他这叫倒打一耙!

    杜仲平觉得这几天自己总有点儿后背发凉,不是有人在背后嘀咕他吧?不会不会,自己人缘好着呢。就是这几天杜安有点儿阴阳怪气的,有事没事总喜欢呛上自己几句。不过自己不和他计较,谁和掌勺的计较谁就是傻子!没看这几天饭桌上都是苦瓜,吃的八哥的脸都绿了,准是得罪了杜安了!

    恩,天热火大,多吃点儿苦瓜下下火,估计杜安就缓过来了。

    除去杜安的小别扭,杜仲平觉得自己如今的生活是越来越惬意了。这当口,樱桃刚刚吃完了,杏子和李子又慢慢的熟了。眼看着原来枝头上青青的杏子开始发白、变黄,摘一个尝尝,杏肉已经离了核,酸甜里还稍带着点儿涩,咬在嘴里挺脆的。杜仲平就是爱这口,要是杏子真的熟了,就变得面了,他就不爱吃了。

    他表明这个爱好的时候还被杜安嘲笑过,说是很像当初大少夫人怀着谨儿时的口味。杜仲平很淡定,反正他知道就算杜安这边儿不管怎么笑话他,但是若家里这棵树结的杏子不是这样口味的话,杜安一定会想方设法的给自己找来。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杜安就是个刀子嘴、豆腐心,还一直别扭的人。

    只是杜安不许他多吃,一直说什么“桃养人,杏伤人,李子树下埋死人”。他倒不理会,一年也就这半个月能吃到这么脆、这么合他口味的杏子,不多吃点儿怎么行?

    夏天是水果最多的时候,杏子、李子加上西瓜、香瓜还有黄瓜,杜仲平觉得其实天气热时,完全可以吃水果代替吃饭,比如中说午的时候。可惜这一想法被杜安大力抨击了:我这个大热天窝在厨房里做饭的人都没说什么,你个等着吃的居然敢嫌热?还有,你是谨儿的爹,要给他做个好样子。

    杜安真是不明白,怎么这人越长越回去了?以前在杜家看着他挺有主意的啊,连到北边这么大的事,拿定主意说走就走,老家的房子家产说卖就卖,现在倒像小孩儿似的,连谨儿都比他懂事。再说这北边也算不上多热啊,只要是阴凉底下,就很凉快。晚上睡觉也没像南方时热得睡不着,甚至还得盖点儿薄被才行,连谨儿今年都没起痱子,怎么就吃不进饭了?纯粹是闹腾,杜安下了结论。

    杜安虽然心里恨恨地,可是见这人天热没胃口,还是变着法子的做饭做菜,想着他能多吃一口。

    现在中午的时候多是煮水饭,熟了淘出来用井水过一下,菜呢就多是凉拌菜,拍黄瓜、拌土豆丝、拌花生,稍微多放点儿醋,也好开胃。

    最近,那两棵挺稀罕的金丝瓜也能吃了,这是来时路上买的种子,据卖的人说,等这瓜皮变黄变硬了,像是涂了一层蜡一样的时候,摘下来把瓤和籽抠出来。瓜肉上锅蒸,蒸熟了放凉水里用筷子一搅,就变成一丝丝的了,像是粉丝一样,却又是脆脆的,拌着吃最好。

    杜安试了一回,果然这金丝瓜很是稀罕,一上桌就受到了欢迎,尤其是杜仲平,就着拌的瓜丝儿,多吃了大半碗的饭。杜安默默地在心底想了想家里两棵秧上挂的果,恩,足够吃了,等明儿把籽儿挑出来晒晒,明年多种点儿。

    啊呸,凭什么他爱吃我就多种啊。饿死拉倒!杜安默默纠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