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诡秘送葬团 > 诡秘送葬团 作品相关 第二十五章老亨利的荣光
    我这章的开篇想说什么来着?
    哦对了,是想说,人真是一种复杂的动物,哪怕全世界的书籍加起来也无法诉说人性的复杂,或者人的独特性才是我们屹立在星球之巅的根本。
    我觉得,人生大部分时光都是黑暗的,让人不忍去回想的。每一次回忆过去,总会有事情能够越过一层层防备刺痛内心。
    大多数人,都是自私的,利己的,都是只会为自己考虑的。不要否认,我是如此,读到这本书,读到这里的各位也是如此。
    但正因为如此,当那些人性的美好出现时,才会感染到我们,让我们觉得他们如此伟大。其实每个人都有珍视的事物,我想大多数普通人,在珍视的人遇到危险时,都会化身为光,化身为站在最前面的英雄!
    这是属于平凡人的伟大!
    就像冲向血肉傀儡的老亨利,明知道必死,可还是想要用自己的生命去救大表哥与尧秀。直到血肉傀儡的触手刺穿他的胸膛之时,他的脸上仍旧带着笑容。
    趁着最后一口气,老家伙还朝血肉傀儡吐了口痰,骂了几句什么。
    按理来说,按照一个好的故事来说。老亨利实在死的太早,他不应该死在这里。他或许会有更大的舞台,会有更精彩的人生,可他的确死了。
    因为一场意外,因为突如其来的厄运。或者说只是因为命运女神随意拨弄一下琴弦,就让许多人的故事发生了改变。
    这真是个难以回答的问题。
    说一千,道一万,老亨利,全名维托.亨利,就这么简简单单的死了。他死亡的唯一价值,就是为大表哥与尧秀争取到了片刻的,一点微不足道的时间。
    这点时间,也许只够让两人多呼吸一分钟赖以生存的空气。
    血肉傀儡的触手随便一甩,就像扔垃圾一样,把老混混的尸体扔到角落。因为血肉傀儡的力量超凡于普通人类,在老亨利尸体落地时,他还摔断了脊椎和脖颈,四肢也扭曲折断。
    对于血肉无比渴望的血肉傀儡,只是瞟了老亨利的尸体一眼,就没了兴趣。在它的眼中,莱德与尧秀要更加美味。
    老狗,老狗,一支死掉的“老狗”被随意的丢在那里。
    莱德眼睁睁看着老亨利冲上去,眼睁睁看着血肉触手洞穿他的胸膛。在短暂的取舍之下,莱德转过身体,从尧秀砸出的大洞跑了出去。
    他知道这样做很懦弱,不符合“艺术家”准则。但莱德更知道,老亨利不顾一切冲上去,只是希望他和尧秀.赫莱恩能够活下去。
    所以,莱德现在要做的,不是去缅怀老亨利,也没有时间去感伤。他们都是诺曼街区的“艺术家”,他们看惯了生与死。
    只要他和尧秀能活下去,就是对老亨利最大的慰藉!
    “尧秀!你还好吗?!”
    大表哥莱德使劲晃着尧秀的肩膀,本来就全身疼痛无比的尧秀,被大表哥一晃直接“嘶”的吸了口冷气说:“别晃了!”
    “老家伙呢?!”
    尧秀心里隐隐已经有了答案,可他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希望莱德能给他一个希望中的答案。
    然而莱德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苦笑着说:“我们先离开这里,只要现在能离开,肯定会有专门的人来处理这怪物!”
    哪怕全身疼痛无比,尧秀还是抬起双手盖住脸。过了片刻之后,他嘴里轻轻说了句“好”。
    莱德将尧秀一支手搭在自己肩膀上,另一支手环抱住尧秀的腰,用尽全身力气将他扶了起来。这里的异常已经引起了周围人的关注,莱德可以看到在四周屋子的窗户后面,有一对对好奇探查的目光。
    只是没有人会出手帮助他们,普通人做不到,诺曼东十六街的老“艺术家”们更做不到。
    在生与死面前,自己的命永远比别人的重要!
    莱德自然知道这点,所以他不奢求周围屋子里的人帮忙,只是自己一个人艰难的搀扶着尧秀逃跑。但尧秀比他要更懂人心,他扭头看见血肉傀儡已经顺着墙上的窟窿跟了出来,四条血色触手也不断挥舞着准备随时发起攻击。
    他用尽全身力气,忍受着钻心的疼痛朝着四周嘶哑的大喊道:“三十马克!只要能让我们活下去,我愿意出三十马克!”
    生与死面前,自己的生命更重要。生命与金钱面前,只要金钱足够多,就能比自己的生命重要。三十马克不算多,不过是大都会中产阶级一个月的工资。但这里是诺曼街区,在这里生活的都是底层平民。
    三十马克,在他们眼中已经是一笔巨款,一笔可以压垮心中天平的巨款。
    于是第一个心动的人开枪了!
    那是一把老式早就被时代淘汰的单管遂发手枪,全长25厘米,枪口带有膛线。持枪的是一个八十多岁的老海盗,他常常和人夸耀他的这把老武器和自己的射术,结果总是招来无情的嘲笑。
    今天,在这个场合,面对三十马克的诱惑,他掏出了自己心爱的“老伙计”并扣动了扳机。在一阵巨响和烟雾过后,在众人蠢蠢欲动的目光中,射出的铅弹经过枪口膛线稳定之后,比值的射入了血肉傀儡体内。
    可惜这次射击,除了能证明老海盗对自己的射术绝非吹嘘之外。对于血肉傀儡来说,简直是不痛不痒。
    然而老海盗的攻击像是一个信号,在他的“老伙计”发出怒吼之后,四周房屋窗户后面陆续响起了枪响。
    有大口径左轮手枪,也有比单管遂发手枪还要落后的长管滑膛枪、同时还有猎枪、比较先进的拉栓步枪、半自动步枪和著名的“汤米”冲锋枪。
    最离谱的是有人居然用散弹枪,一喷子下去怪物没打着,到是在尧秀与莱德身前的地面上留下一片坑坑洼洼。尧秀与莱德看了之后,只觉得一阵头皮发麻。
    好在,他们总有射得准的,他们的攻击也是有效果的。原本想要追击两人的血肉傀儡,被“艺术家”们合力的枪械射击迟滞在了原地。
    但所谓的超凡,就是超越凡人的存在。对于普通人致死的攻击,在跨越超凡这一门槛的人或者生物来说,不过是一个凡人说的笑话,超凡者根本不用理会。
    就像现在的血肉傀儡,它只是觉得四周的虫子很烦,影响了它的进食。然后血肉傀儡也没做什么,只是释放出了本源存有的一点点“血肉古树”气息。
    就在下一秒,所有看到血肉傀儡的普通人类,全部陷入到了狂乱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