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科幻小说 > 异案调解:我当律师那些年 > 正文 第四十一章这里如此美好
    “为何不报官?”
    一声威严的声音从我口中说了出来。
    我自己都吓了一跳,这声音完全是一个上位者的声音。
    “大人!我们正是来报官,你可要为我们做主啊!”
    噫,这语气,这神态,完全变了!.
    我看了看老太太和白景新,再看了看周围环境。
    老太太此时的脸色,是充满了委屈和愤怒,和刚进来时的难看的脸色已截然不同。
    白景新却低声安慰着老太太。
    我再转眼看了一圈。
    快要散架的餐桌不见了,转头看去,木板床也不见了。
    房间四角,立着的是汉白玉柱子,墙上画着的是淡蓝色的方块彩色图案,淡淡的檀木香充斥身旁。
    我却是居高临下坐于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里侧,案上磊着各种律法书籍,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
    “来人!”
    我拿起大案上笔筒内的一只笔,朝大案前摔出。
    只见大门里走进两个身穿职业制服的人速速前来。
    “程大人有何吩附?”
    “速速缉拿嫌犯彭吉昌前来受审!”
    “是!程大人!”
    两名差役低着头,正欲返身而去。
    “程大人好大的官威啊!”
    这时,大门里再次走进一人,阴侧侧地抬头对我一笑。
    韦伟!
    这小王八,竟然敢不请自来。
    “韦公子!不可!”
    两名差役赶紧折身拉住正向我走近韦伟。
    “呵呵……”
    我看着他们三人笑了出来。
    这三人不就是我有一天早上在云上城附近刚见过吗!
    虽然韦伟所犯罪行,我只能拘役他几天,可我把他困于此处,他将永远无法再到阳界作恶。
    可他们私返阳间,吸食将亡之人阳气护体,《阴司律法》可在此对他们治罪。
    “我还得感谢你呢,这里如此美好,我都不想再回去了!”
    韦伟似是看出我心中所想,再次阴阴侧侧抬头看着我笑呵呵说道。
    此时,从大门里,再次走进和我穿着同样制服的一个人。
    韦伟看见他,脸上嚣张的气焰更加明显,竟伸手指着我道:“程大人,你是不是坐错了位置……”
    “叭!”
    一句响亮的耳光扇下。
    韦伟错鄂地看着打他的人,眼神中充满了不可思异。
    “还不快滚!这里是你说话的地方吗?”
    “还有你们两个,还不按程大人吩附速速去捉拿嫌犯!”
    这个男人吩附完,立即转过身来,欠身道:“程大人……”
    “白哥,我对不起你!”
    门口再次闪进一人,她人还未至,声音便传了过来,打断了这个穿着和我一样官服的人的话。
    “小莲!……
    白景新却是低下头去摸泪。
    走到门口的韦伟却是回头看了一眼,嘴里喊道:“小莲啊!你送的新鞋很合脚,谢谢啊!哈哈哈……”
    “我要砍了你!”
    白景新额上青筋暴起!
    “来!来啊!我都是死人了,我看你怎么砍我!”
    韦伟放声大笑,杨长而去。
    白景新叹了口气,无奈地低下了头!
    金跃莲却偷偷摸泪。
    ……
    一场闹剧结束。
    “阎大人,并案审理吧!”
    我对着穿着制服的男人说道,
    并让出了位置。
    “程大人!您来!你来审理!也让下官开开眼界!”
    阎君谦让着。
    “阎大人,阴界发生了何等大事?”
    趁着嫌犯未到,我开口问道。
    “程大人所指何事?”
    阎君故做疑惑,接着开口又道:“程大人,自你提出依法治界,罪行法定并付之实施后,阴界序然,要说大事,就是现如今,阴界已赶上阳界,言论自由,一派欣欣向荣之景象,你既然来了,可以到处走走看看,只是,你这十年之约,丰都大帝哪儿……”
    阎君说着说着,搬出了丰都大帝。
    我呵呵一笑回道:“十年之约,我当然遵守,只是这次意外到来,是我听说我离开后,丰都大帝在拨乱反正,并且对原有官僚封官许愿,打压鬼意,更甚者,推翻阳界律法对阴界律法有效的一些条款,阳界出现了奇怪异案,比如说人形消失于狗之身……”
    “哈哈……”
    阎君大笑,我看着他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只见阎君伸手指着我笑道:“程大人还是如此幽默,你确定的律法原则,谁可憾动……”
    “二位大人,嫌犯带到!”
    随着两名差役一声高喊,打断了阎君和我的谈话。
    “程大人,这案,您来审?”
    阎君看着我,拿出案卷,就要递给我,语气眼神中却是怀疑之色。
    我却呵呵笑道:“阎大人,不在其位,不谋其职,我也只是偶然而来,你依律审理便是!我就做被告的辩护人吧。”
    阎君也不在推辞,坐于高堂之上,-开始审案。
    原告:金跃莲
    被告:彭吉昌
    案由:现查明,……
    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
    调查表明,彭吉昌非法行医,利用欺骗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xing交,构成强奸罪。
    证据,证人证言:略
    根据阳界律法对阴界有效,现阴司使以强奸罪判处彭吉昌有期徒刑4年。
    “阴司使大人,我有异议!”
    我听了阎君的判决,提出了异议。
    阎君看了我一眼,便开口道:“请辩护人讲明事实与理由。”
    我略一思索,便辩论道:
    首先,可以排除的是强奸罪。
    在阳界司法实践中,采用“插入说”作为定罪的标准,即男子的生XX插入到女子的X道内为犯罪既遂;而对于奸淫幼女,阳界则采用“接触说”,即只要接触到十四岁以下的女孩生XX,即可认定为强奸罪。
    其次,侮辱罪在阳界刑法上的解释则比较简单,指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则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侮辱妇女,其中它们的区别在于刑法解释中对猥亵的定义。
    其中解释,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为目的,进行**以外的淫秽行为,即主观目的比侮辱罪多了满足淫秽需求的目的。并且,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量刑比侮辱罪较重。
    综上,彭吉昌罪名应该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