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乱世求活军 > 正文 第六十一章剥笋皮战术
    胡适骑着战马,捂着嘴鼻,在随着大军走过被轻骑兵屠杀过的村庄,大人小孩的尸体都是后背被刀劈和枪刺杀死的,春日里温度也渐渐高了,尸体发出淡淡的尸臭,让胡适很不舒适!
    这些是他和胡全计划好的,为了保密,沿途的大小村庄不能留活口,可出谋划策是一回事,眼睛看到这残酷的场景,鼻子里面闻着恶臭就是另一回事了,让人很不舒服。
    不过也就是身体上的不舒服而已,在他们这些家族眼里,百姓不过稻草,今日割了,明日又会再长。家族的利益,家族的权势才是他们该珍惜的东西。
    他打马快速的奔过这片尸臭弥漫的村庄,眼神有些阴暗。
    已经十天没有接到兄长胡全的手书,按照约定每五日要有一小队骑兵往来通信。
    开始有些担心,他这个兄长,天性勇猛,好勇斗狠,但却偏偏极其庇护他这个弟弟,两兄弟的感情是极好的。
    前日清晨,他命后军仅存的百人哨骑中的一半,快速前进,寻着指定的线路去寻他阿兄。
    可这些哨骑居然也未按照约定,每日返回两人,回报前路情况!
    这其中必有问题,就在两个时辰前,他又派出十骑哨探再次出发。
    离开村子,跟着大军,不快不慢的又走了半个时辰。突然听到前军有喧哗之音传来,他略一皱眉,按照军纪行军之时不可大声喧哗,看来要抽人鞭子了!于是策马扬蹄,领着三百亲卫就往前军奔去。
    还未追到前军尾巴上,几个士兵就抬着一个骑兵走了过来,定睛一看,这是他刚刚派出去的哨探,可是全身是血,手臂已断!
    骑兵瞳孔散乱,极为惊恐,说话也杂乱无章,但意思胡适还是听懂了,前方二十里有人埋伏,用巨响的巫术在很短的时间内,就杀死了全部哨骑,只有他一个逃了回来。
    胡适知道那不是巫术,而是火器,建业皇帝不惜用一郡之地为约,也要毁了的火器!
    正要多问,探哨却已经昏迷,唤之不醒,只得命人带去后方车队医治。
    表面温和,可在胡适心里只觉得,治好了,也只是一个浪费粮食的废人而已,不如死了的好。
    这两兄弟倒是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冷血,很符合世家的风范!良好的家族教育,学过无数血淋淋的历史故事,让他们永远从利益出发,理智的看待这个世界。
    他下达了前军两千轻步兵和哨骑配合,突前探路的命令,他倒要看看这方明这老家伙带的这一千多步卒有何厉害之处?难不成,他还能全军出击,不要了城防不成?
    然后,也不在意输赢,他打马回了中军,自然会有人来报之战果。
    在登上马车之时,他回首看了一眼,山路外风景,巍巍远山,蜿蜒碧流尽收眼底,好一片大好河山!
    从这里到衡阳郡城的江边盆地,还有约九十里地,正常行军还有两日可达,三万对一千五,何来不胜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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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阳城外,十里坡上,满山的杜鹃迎风开放,姹紫嫣红,如同画卷。
    山岭上,一员银甲大将搭目瞭望远处的城郭,久久未动!身后五百铁甲骑士如雕塑,默默牵着战马,立于大将身后。
    银甲大将转过身来,问身边的年轻谋士,“子聪,衡阳郡战事如何?”
    此大将年近五旬,身高体阔,眉目如同刀刻,极为英朗,左面颊处有一斜划的刀痕,他就是吴国征西大将周庭,周宇阔!
    身边年轻人,姓宋,名文,字子聪,是周庭的义子,亦是周庭的谋士。
    “与胡家,每三日,一信报。按时日算应该三日之内,可抵衡阳城下”,宋子聪躬身答到。
    “这次是你的计策,甚好!赢了,陆研的衡阳军就成了无根之萍,军心涣散!输了,衡阳城也必然损失惨重,元气大伤。好一个无本的买卖,让皇帝写一封信,便至少收了一个郡为我所用。”,周宇阔笑道!
    “断不会输,今衡阳军依然在此,而据信报长沙郡也在柴桑一线,孤城寡兵而已。”,年轻人说话虽然严谨,但言词之间,衡阳城以如探囊之物。
    “断不会输?”,周宇阔调侃道。
    “断不会输!”,宋子聪毫不犹豫。
    “哈哈哈,甚好!”,周宇阔两步越上身后战马,踏碎繁花,打马便往大营奔去,五百铁甲皆上马急追,唯有青年一人转身,迎着艳阳春风,遥望着桂阳城,或者桂阳城后的某个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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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郡的群山之中,郭大碗靠在战壕边的松树下,正在用木头雕刻几个丑兮兮的小狗,这是他给两个孩子的玩具。
    他没有再娶,因为他不想对不起自己以前的家,他跟他死去的媳妇说过一辈子,就她一个女人。
    但他收养了两个武陵郡的孤儿,那是一日路过寒山村的码头,看到救活军战士从船上抱下两个娃娃,却无人认领的时候,才知道这两个娃娃的奶奶,刚刚病死在船上。
    看着小一些的女娃,死死地抱着哥哥喊饿,大一点的男娃不停的安慰妹妹的时候,他的心突然就莫名的痛了起来。
    他走过,掏出肉脯给这两个孩子,又叫过舰长,说要领养了他们。舰长正在为这事头痛,连忙答应,赶紧让郭大碗签了个字。
    至那以后,郭大碗就带着两个孩子活着,每饿过孩子一天,也没打过孩子一次,这两个孩子现在成了他寄托,就像那江边的稻田一样。
    他知道自己的名字不好听,那是他死去的老爹自己取得,娘还活着的时候说,你爹没别的,他当时就希望儿子长大了能用大碗吃饭,不要像他们一样,总是饿着!
    他找着袁先生,让他给两个孩子取个名字。
    袁正挠了挠头,三秒钟名字就来,男娃叫郭靖,女娃叫郭襄,一听这名字就有水平,可把郭大碗高兴的,忙不停的道谢,屁颠屁颠的就跑了!
    他哪里知道,就袁先生这文化,也就金庸小说看的比较深刻。姓郭的,脑子里面也就这几个名字,还乱了辈分,后来袁正自己想起来也觉得,确实可耻!却又不好找理由去改,结果就是,拉倒吧!
    现在,郭大碗其实很幸福,不但有儿有女,还能大碗吃饭,夫复何求!
    可就有人看不得清河的好日子!断魂谷那晚,他亲耳听见,零陵郡的人居然是要去屠清河,他真的愤怒了!看我打不死,你们这群畜牲!
    想到这里刀子都重了三分,完球了,木头小狗的尾巴切断鸟,乌龟蛋!
    一个小战士悉悉索索的从壕沟里冒出头来,贼眉鼠眼,轻声的说,“郭连长,乌龟蛋们,又来咯”
    “奶奶滴,来的好!赔我的狗尾巴”,郭大碗恨恨的道。
    “狗尾巴?”,小战士懵了!
    “去,通知,招呼这群狗东西,把他们打成狗”,郭大碗翻身跳进壕沟,又爬出来把那些丑兮兮的小狗扒拉进自己口袋。
    就听到小战士,一边悉悉索索的在战壕里跑,一边小声喊,“起来,起来,乌龟蛋们来了,连长说把他们打成狗!”,声音渐渐远去。
    这一日的下午,零陵郡的步兵第一次正面面对两个排的救活军,先是爆炸声,枪声,弩机声,然后是喊杀声,整个山谷里声音乱成了一锅粥,大约持续了半个小时,世界才又渐渐安静下来,天地间就只剩下求救声,惨嚎声和哭声。
    这一战就把零陵军打惨了,明明没有多少敌人,明明就知道他们在山头上,明明山也就那么点高。弓箭射不死他们,冲上去一批就死一批;再冲上去一批又再死一批;全冲上对方就拼命往下扔炸弹,人挤人,死的就更快!两千轻步兵,就在那个陡坡上,半个多小时死了四百,伤了三百,直接被打残了军心!
    就那么一下,零陵军就整整停了一个时辰才敢派人,再次冲上山头,可是只看到一条土沟和一条被切断的木头狗尾巴。
    胡适暴跳如雷,当场斩杀了一个校官,命令前锋营追上去杀敌。
    于是,剥竹笋的剧目开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