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其他小说 > 慕容芷嫣宁随风 > 正文 第258章叶修失踪
    京城又出了一件大事。
    不,应该说,是京城的辖区洪城发生了一件骇人听闻的事。
    一个在全世界颇有名气的探险队在洪城失踪了。
    此事一出,举世震惊,甚至惊动了帝国的最高领导者。
    别的不说,就单拿探险队的队长和副队长的身份来说,就足够令人震惊,更别说这支穿过丛林,越过高山,在沙漠里如履平地,经验丰富的探险队呢!
    出事的第一时间,早间新闻就报道了。
    彼时,慕容以安一家三口正在吃早餐。
    “现在插播一则紧急新闻。”主持人有条不紊地播报:“七天前,著名的阿蒙森探险队前往洪城探索那座千年未解的神秘坟冢,于昨夜凌晨十二点探险队员与留守地面的队员失去联系。事发至今已是七个小时,阿蒙森探险队依旧没有任何消息,当地政府正在积极组织救援……”
    一口粥没塞进嘴里,勺子“吧嗒”一声掉进碗里,小墨已然失态:“妈咪,舅舅……”
    没错。
    阿蒙森探险队正是叶修的队伍,他是这支队的副队长,而队长阿蒙森,正是F国国王的亲弟弟,阿蒙森伯爵。
    “怎么会这样?”慕容以安也没想到,阿蒙森探险队居然出事了。
    要知道这支队伍成立将近十年,什么险恶的地方都去过,夸张点说,就是龙潭虎穴里也闯过,怎么会在洪城栽了跟头?
    “也许是通讯设备出了问题,我们先别自己吓自己。”宁随风话语镇定,“我让苏峪带人去调查。”
    话语落下,他便掏出手机给苏峪打电话。
    显然,苏峪也知道这个消息了,两人匆匆说了几句,宁随风便挂断了电话。
    叶修出事,慕容以安和小墨算是彻底坐不住了,母子两人异口同声:“十三(宁叔叔),我要去洪城!”
    两人态度太坚决,根本不是在商量,而是在通知。
    宁随风知道叶修于母子两人来说有多重要,即便他心里很不想两人去,也只好点头答应。
    “好,我去安排。”他看着母子两人,眉目里荡着浅浅温情:“把早餐吃了,我派人送你们过去。”
    慕容以安和小墨相互对视了一眼,即便胃口不佳,也逼着自己硬吃了下去。
    他们要去找人,没有体力怎么能行呢?
    所以,即便是味同嚼蜡,他们也强迫自己吃下去。
    匆匆吃完早饭,宁随风便带着两人下楼。
    此时,楼下已然停着一辆悍马。
    司机五官刚毅,眉目炯炯有神,副驾驶上的人同司机如出一辙。
    宁随风说道:“安安,这是孙杨孙树兄弟俩,让他们陪你们去洪城。”
    孙杨孙树向慕容以安敬了一个军礼:“慕容长官好。”
    “他们是军人?”慕容以安惊呼。
    在她的唇角落下一吻,宁随风话语温柔:“嗯,退役的特种兵,让他们保护你,我放心些。”
    “好。”慕容以安也不再犹豫,拉开车门上车。
    宁随风把小墨抱上车,不忘叮嘱:“安安,到了洪城一定要注意安全,手机保持畅通,每隔两个小时给我打个电话。”
    “好。”慕容以安早已等不及了,连忙催促着孙杨开车。
    “宁少放心,我们一定保护好少夫人和小少爷的!”话音落下,油门踩到底,悍马疾驰而去。
    宁随风:“……”
    若不是他实在有事走不开,哪有孙家兄弟什么事啊!
    护花使者这样的事情,他也很乐意做好不好?
    宁随风有些烦躁地捏了捏眉心。
    最近R组织大有卷土重来的手笔,他即便退役了,也不得不考虑京城的安全。
    毕竟,司马流云选择对京城下手,有他宁随风的原因。
    *
    车上。
    小墨靠在慕容以安身上,声音里饱含担忧:“妈咪,舅舅不会有事的,对吗?”
    “对,你要相信舅舅,他不会让自己有事的。”慕容以安揉揉小墨的头发,安慰道。
    其实,她虽然在安慰小墨,可她自己的心里也很没底。
    关于洪城神秘坟冢的传说实在是玄乎其玄,那么多的人在上面出事,她真的没法不信。
    孙杨开车不宜分散注意,孙树便说道:“少夫人,小少爷,吉人自有天相,你们也无须太担心了。天下万事万物相生相克,再神秘再诡异的东西,也有克星,说不定阿蒙森探险队就是神秘坟冢的克星呢!”
    “可是,以前来探险的人无一生还啊。”小墨还是很担心。
    孙树说:“我有预感,叶先生一定没有生命危险。”
    “何以见得?”慕容以安皱眉,他不是为了安慰她在胡诌吧?
    孙杨熟练的控制着方向盘,悍马在路上疾驰,他说:“建国前,我家是风水世家,我爷爷在当地很有声望。后来,我父亲参军,爷爷去世后,家里就不靠着风水之术讨生活了,但是作为祖传的秘术,我们家的子孙一直在传承着风水术,虽然没有爷爷那么精通,一般的凶吉祸福倒是能推演算出并且想出克制的法子。”
    闻言,小墨激动地站起来,趴在孙树的椅背上,急吼吼地询问:“孙树叔叔,那你能算一算,我舅舅现在怎么样了吗?”
    孙树笑道:“小少爷,推演需要罗盘,可惜我没带着。不过我可以肯定的告诉你,你的舅舅还活着。”
    孙杨也说道:“要是少夫人和小少爷实在不放心的话,等到了洪城,我们帮你们推算一番就是。”
    慕容以安点点头:“麻烦二位了。”
    孙杨和孙树异口同声:“少夫人客气了。”
    遂既,几人便不再说话。
    一时间,车厢里陷入了沉寂。
    从京城到洪城需要五六个小时的时间,这几个小时中,慕容以安仿佛度日如年一般。
    她记挂着叶修的生死,心里乱糟糟的。
    她无法想象,如果叶修真的出了事,她怎么跟外公交代。
    叶城叶家,可只剩叶修一个继承人了啊。
    *
    抵达洪城时,正式午时,日光和阳气最盛的时刻。
    停车后,孙树就去城里的古玩店买了罗盘,在车上推演起来。
    结果跟他说的一样,叶修并无生命危险。
    慕容以安和小墨也松了口气。
    得知叶修没有生命危险,当务之急就是先找到他。
    也许在找到他之后,神秘坟冢千年未解的谜团就会迎刃而解了。
    坟冢坐落在洪城郊区,从城里驱车过去,大约还要半个小时左右。
    四人的午饭在车上匆匆解决了,一到那里,慕容以安就去找当地的救援队了解情况。
    跟她预料的相差无几,探险队七个人进了坟冢里,最后全都失去了联系,到目前为止,依旧没有消息。
    至于留在地面的人,虽然通过里面的人记录下了坟冢里的一些情况,可大部分都是一些通道的机关什么的,并没有太多的有用的信息。
    到最后,探险队推开里面的一扇门后,这时,所有的人都失去了消息。
    大体情况就是这样。
    慕容以安问搜救队长:“你们打算怎么搜救?”
    搜救队长一脸为难:“探险队在坟冢里失踪,照理说我们该下去搜救的,可里面的情况实在是复杂,再加上以前留下来的一些资料,我们也不敢贸然下去。如果没有万全的准备,到时候也只是白白送命罢了。”
    搜救队长的话让慕容以安十分不悦。
    她理解他的顾虑,却无法苟同他的做法。
    搜救队的人命是人命,难道探险队的就不是了?
    “总不能坐以待毙吧?”慕容以安话语冷了几分。
    搜救队长一脸不赞同:“怎么会?我们去找风水师了,大约一个小时后就能到,有了风水师的加入,也许会妥当一些。”
    慕容以安很想说她就有风水师,奈何还没等到她开口,搜救队长就被人喊走了。
    慕容以安那叫一个郁卒啊。
    小墨拉着慕容以安的手,提议道:“既然如此,那妈咪,我们自己下去找舅舅不就得了。”
    人越多越拖拉,而且顾虑越多。
    等他们准备好,估计黄花菜都凉了。
    慕容以安摇头拒绝:“不!人多虽然拖拉,却也有好处。我们力量单薄,万一出了什么事,根本出不来。”
    “好吧!”小墨妥协了。
    慕容以安垂眸,话语如风:“再等等吧,一会儿我们就一起下去找舅舅。”
    *
    就在搜救队如火如荼的准备的时候,洪城鸿天山脚下的一个小村庄里,一个大约二十五六岁的姑娘背着背篓上山去了。
    她的穿着很朴素,典型的村姑打扮。
    看她背着背篓,拿着镰刀,应该是上山采药。
    洪城自然环境优越,尤其是鸿天山上生长着很多名贵的药材,农闲之余当地的村民会上山挖草药然后卖给城里的药店。
    上山走了没多久,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
    庄园神色一变,她连忙顺着血腥味寻过去。
    她老爹在世的时候是村里小有名气的老中医,她自小跟着老爹学医,从小学着辨别草药味道,嗅觉很敏感。
    况且那血腥气是从上风方向传来的,她绝对不会嗅错的。
    也顾不得挖草药了,庄园连忙寻过去。
    山路本就崎岖不平,更何况还是草木丛生的鸿天山呢。
    庄园只急着寻人了,没来得及关注脚下,不小心摔了好几摔,甚至连手肘都磕破了。
    大约走了一百米,血腥味越来越浓。
    人应该就在附近。
    庄园四处巡视。
    倏然,右前方一个发光的东西吸引了她的注意。
    没做思考,她连忙走了过去。
    跑得太急,没看路,一不小心踩到了一个软软的很有弹性的东西,庄园脚下一个踉跄,身子失去平衡:“啊——”
    庄园内心是崩溃的,下意识的闭上了眼。
    她不想毁容啊。
    然而,意料中的疼痛没有袭来,身下软软的,又十分有弹性。
    小心翼翼地睁开一只眼睛,入目便是一张帅到天崩地裂的俊颜。
    该怎么形容呢?
    剑眉星目,棱角分明,俊美无俦……
    好似所有的形容词都不足以形容眼前男人的俊朗。
    庄园惊得嘴巴张成了“O”形。
    即便他的脸上血迹斑斑,也不足以掩饰他的绝代风华。
    庄园默默的爬起来,还作势的拍了拍自己踩过的男人的手,小声道:“这位帅哥,我不是故意的,我不说你也权当不知道。大人不计小人过,就这么翻篇过去吧!”
    默默的盯着男人的俊脸看了好一会儿,庄园掏出手帕,轻轻擦拭男人脸上的血迹。
    “讷!我不是在占你便宜啊,我可是位中医,就是想看看你哪里受伤了,医者父母心,我可不忍心把你丢在山上。虽说鸿天上没有狼,保不准从哪里跑来几条野狗,万一把你分尸了,那就罪过了……”
    庄园用手帕擦完男人脸上的血迹,发现没有伤口,这才松了口气。
    这么帅的男人,万一毁容了,那可就损失大了。
    仔细检查了一翻,庄园发现,男人的右腿骨折,右胸肋骨断了两根,而且右手臂蹭去了一大块皮,血淋淋的,看上去十分骇人。
    庄园检查了一番,发现伤口已经将近十个小时了。
    右手手臂似是伤到了动脉,到现在还在流血。大概是因为失血过多,即便伤口还在流血,已经没有太多的血可以流了。
    应该说,血已经流到极限了,如果再不止血,男人很有可能就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因为条件有限,庄园只能先简单的给男人止血包扎,至于腿骨骨折和肋骨断裂,只能等回到村子里再说了。
    庄园把背篓摘下来,拉着男人完好的胳膊,把他扶了起来。
    这个背篓陪了她很多年了,她实在舍不得丢,可跟人命比起来,终究还是人命比较重要。
    不舍的看了一眼,咬咬牙,庄严扶着男人挪动着下山。
    然而,庄园实在是高看了自己,也小看了男人。
    刚走了不愿,她的双腿就像是灌了铅一样,迈不动了。
    光洁的额头上沁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她只觉得全身上下都冒着热气。
    “这男人到底吃什么长大的,死沉死沉的!”咬牙抱怨一句,庄园抓着男人的胳膊,差点把指甲掐进他的肉里。
    山路崎岖不平,草木葳蕤茂盛,荆棘藤蔓遍地丛生,对此时的庄园来说,每一步都像是鸿天山刻意给她设下的障碍,似是在给她考验一般。
    庄园一边艰难地扶着男人下山,一边在心底默念:“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念着念着,没注意脚下,一个小石头把两人绊了一下。
    庄园下意识抓住男人,奈何男人实在是太重了,她非但没拉住,反而被男人一起带着摔了下去。
    怕男人的伤势加重一命呜呼,砸了她乡村神医的招牌,庄园半抱着男人,用自己的身体护着男人受了上的右半边,两人一起滚了下去。
    庄园的心里简直哔了狗了。
    滚了好几米远,一棵大树把两人挡了一下。
    “嗯哼……”庄园的后背狠狠撞在了树上,她忍不住闷哼一声。
    顾不得自己后背的剧痛,她连忙给男人检查了一下。
    男人的伤势并没加重,庄园才重重舒了口气。
    泄愤似的在男人的脸上狠狠掐了一把,她咬牙:“等姑奶奶把你从鬼门关拉回来,一定让你报答!要是没钱,那就以身相许!”
    特喵的,她可是在拿自己的小命救人啊。
    以命换命,还不收报酬,她可没那么伟大。
    这么一滚,两人滚下了最难走的一段,也算是因祸得福了。
    缓了好一会儿,庄园忍着剧痛把男人扶起来,跌跌撞撞地扶着他下山。
    幸好,接下来的路程还算顺利。
    即便如此,等两人到山脚的时候,天色已然苍茫了。
    庄园把男人带回了村子。
    村子说落后也不算很落后,要说繁华呢,绝对算不上繁华,顶多算是个勉强小康的村子吧!
    天色已晚,进城的车早就没有了,就算想把男人送进医院,也只能等到明天早上了。
    这一晚,正是男人的生死攸关的时刻。
    如果他能挺过去,生命便无虞了;若是挺不过去,很抱歉,那是阎王哥哥想跟他一起喝茶了。
    庄园先帮男人把右臂上的伤口彻底清理止血,然后用绷带包扎起来,又帮他把骨折的腿用木板固定住。
    至于断裂的肋骨,她也无能为力。
    庄老爹去世后,庄家便只剩庄园一个孤女了。
    即便庄园此时又累又痛,她也没法睡。
    确切的说,应该是她不敢睡。
    她必须整晚都守着男人,如果男人发烧了,她必须想办法退烧。
    果然,半夜,男人果然烧了起来。
    庄园又是用酒精擦身,又是冷敷毛巾,又是给他灌退烧药……
    折腾到了凌晨四点钟,直到天边泛白,男人才退烧。
    退烧后,庄园再也撑不住了,趴在床边就睡了过去。
    *
    慕容以安随着搜救队找了一下午,连坟冢里都下去了,却是一无所获。
    不仅如此,宁随风甚至找了几个举世闻名的盗墓贼下去,结果依旧。
    折腾了一天一夜却一无所获,搜救队也有些泄气了。
    凌晨四五点钟,大家从坟冢里上来,一个个疲惫不已。
    慕容以安靠在石头上跟宁随风视频,小墨便靠在她身上睡觉。
    看着宁太太眉目间流露出的疲倦,宁先生心疼极了,他恨不得自己去帮宁太太找人,奈何R组织来得太不是时候了,他根本走不开。
    隔着屏幕,宁随风触摸慕容以安的眉眼,说出心中的疑惑:“安安,也许也许根本没在坟冢里。”
    “我也想过这种可能。”慕容以安淡淡道:“我们在里面仔细检查过了,根本没发现有其他通道啊。”
    屏幕里宁随风面容严肃:“安安,人不可能凭空消失的。”
    在当今的科学条件下,虽然有很多怪诞的现象无法解释,但一个人凭空消失这样怪力乱神的事情,绝不可能发生。
    所以,坟冢内部,要不有机关,要不就有秘密通道。
    只是他们没找到而已。
    慕容以安调整了一个舒服的姿势,她问宁随风:“十三,你那里怎么样了?”
    眸底闪过一抹杀意,宁随风说道:“不出所料,R组织已经活动了。”
    幸亏他们早有准备,把不安定的因素都扼杀在了摇篮里,不如京城定会再嫌弃一场腥风血雨。
    “你自己要注意安全。”慕容以安关心道:“随风,我不想等我回去后到医院里看你。”
    她这辈子啊,最厌恶的就是医院了。
    所以,她不想宁随风也进医院。
    “安安,我会注意的。”宁随风话语温和,“不要光想着叮嘱我,你自己也要注意。安安,你是我的命,若是真想让我好好活着,那就让自己毫发无伤。”
    慕容以安点点头,心里暖融融的。
    真好,她的十三在关心她呢!
    隔着屏幕两人相互对视,一个情意绵绵,一个情深似海。
    越是相看,越是缠绵。
    过了好一会儿,宁随风才说:“安安,小墨呢?”
    “睡着了,你想看他吗?”
    宁随风点头。
    如果说慕容以安是宁随风的命的话,那么小墨就是他的魂魄。
    他亏欠这个孩子太多,就算倾尽此生,他都觉得无法弥补。
    慕容以安把手机调整了角度,让摄像头对准了小墨,她轻轻问道:“看到了吗?”
    娇妻乖儿在前,宁随风从未觉得人生如此圆满过。
    “熊孩子睡得倒是香。”淡淡的嫌弃的口吻从唇间溢出,可他的眸底却是饱含宠溺。
    慕容以安把手覆在小墨的脑袋上,唇角荡出一抹温柔的笑:“折腾了一天,总归是累了。”
    此时是凌晨四点钟左右,还有一个多小时天就亮了。
    不忍心让慕容以安太劳累了,宁随风即便不舍,也不得不结束视频:“安安,天很快就亮了,现在闭眼,你还能休息两个小时。同样的话我也对你说一遍,等你回到京城,我不想看到一个眼眶无情,面容憔悴的慕容以安。”
    “好,听你的。”慕容以安笑着挂断视频,把小墨抱在怀里,调整了一个舒适的姿势,满足的闭上了眼睛。
    她实在是太累了,刚闭上眼睛没多久就睡着了。
    直到第一缕阳光穿越迷雾,释放出璀璨的光华,她才睁开眼睛。
    看了看腕表,她不过睡了一个小时四十分钟。
    脑袋涨涨的,可此时此刻,根本容不得她娇气。
    搜救队休整了一晚,天一亮,又整装待发。
    慕容以安把昨夜跟宁随风说的话跟搜救队长说了一遍,搜救队长连忙请示有关人员,要求调遣精通机关暗道的人员过来。
    这一折腾,下去搜救的时间又耽搁了两个小时。
    即便慕容以安急迫不已,却又无计可施。
    *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柩射入小木屋里,黑浓的眉头皱了皱。
    疼!
    全身都在叫嚣着,那种剧痛,他以前从未体会过。
    冷!
    这是他的第二感觉。
    在盛夏时节,他居然感到了冷意。
    颤抖着睫毛睁开眼睛,叶修下意识的四处寻望。
    他在一间小木屋里,房子很简陋,却收拾得很温馨。
    看得出来,房子的主人是个懂得生活的有智慧的女人。
    看房子的装饰,他应该是在附近的一处农家里。
    可他想不通,他到底是怎么来的。
    他记得在坟冢里,他掉进了一个暗道里,通讯设备也摔坏了,无法与他人取得联系,他只好四处找机关,凭借自己的力量离开。
    然而,暗道里实在是太黑了,他看不到只能凭着感觉摸索,不小心碰到了什么,然后一块巨石落下,他躲闪不急,伤了腿。
    在滚动的过程中,不知道又触碰到了什么机关,眼前突然一亮,他被弹了出去。
    后来他便失去了意识,再无记忆。
    看样子他应该是被弹出来了。
    或者说,那个弹簧似的机关,应该就是坟冢的另一出口。
    静静的思索了一下,叶修把这几天的记忆捋顺了一下。
    思绪条理后,叶修想起了其他队员。
    既然他出来了,那么其他人呢?
    四处寻望,没有看到人。
    叶修按捺不住了,他挣扎着起身。
    然而,刚动了动腿,只觉得好似有块大石头压在上面一样,他动也动不了。
    抬头一看,竟是一个女人趴在他的腿上睡着了。
    叶修抬手推了推她:“喂!醒醒!”
    庄园嘤咛一声,抬手打开那只作乱,打扰她睡眠的手:“走开!”
    叶修因为失血过多而身体麻木不灵活,庄园那一巴掌打过来,他竟然没有躲开。
    啪!
    清脆的声音在寂静的木屋里显得越发响亮。
    庄园也被这响声吵醒了。
    她迷糊地爬起来,揉了揉眼睛,像是没睡醒一样。
    大概是因为趴着睡着了,嗓音有些沙哑:“你醒了……”
    呆呆地问出来,好似觉得有什么不一样,她猛地睁开眼睛,瞅着叶修:“你……你竟然醒了!”
    叶修半眯着眼睛,语气不善:“难道我不该醒?”
    他刚醒来就被她拍了一巴掌,到现在手还麻着呢!
    况且那一巴掌下去,就算此刻没醒,估计也被拍醒了。
    臭丫头,手劲儿也太大了。
    “不是……”庄园揉了揉脑袋,憨笑道:“你伤得有点严重,而且失血过多,我以为你至少要昏迷两三天才醒呢,我正愁怎么把你送到城里的医院呢……”
    叶修问道:“我哪里受伤了?”
    他只是觉得全身都疼,根本感受不到哪里受伤了。
    说话间,叶修想起身半坐着。
    庄园连忙按着他不让他动:“别起来!你断了两根肋骨,不宜起床。”
    怪不得他的胸口这么痛呢!
    然而,庄园继续说道:“除了肋骨断了两根,你的右腿小腿骨折了,而且右手虽然没断,但伤得很厉害,短时间内不能提重物了。”
    叶修:“……”
    好凄惨啊。
    庄园说:“既然你醒了,自己联系家人吧,我这里可不是慈善机构。就是因为你,我昨天挖的草药都没带回来,白白损失了好几百块钱。”
    叶修:“……”
    遭人嫌了。
    再说了,他叶修,叶城叶家的继承人,命还不值几百块钱?
    这样一想,简直不能忍!
    她不是嫌弃他么,他还就不走了。
    故作严肃的思考了一阵,叶修道:“我好像忘记我家里有什么人了。”
    庄园:“……”
    瞪大了眼睛,一副日了哈士奇的表情。
    似是想到了什么,庄园话语急切:“你还记得自己是谁吗?”
    叶修翻了个白眼:“我能说不记得了吗?”
    庄园:“……”
    感情她是救了一个连自己都不记得的白痴啊。
    “我说了我这里不是慈善机构,所以你打算怎么办?”她养自己一个人还觉得吃力呢,要是再养一个半残废的白痴,估计连果腹都成问题了。
    叶修一脸浑不在意:“凉拌!”
    她总归不能把她赶出去吧!
    “你——”庄园指着叶修,命令道:“你应该是从山上滚下来摔到脑袋,并非真的什么都记不得了,我给你两个小时的时间把所有的事情都记起来,否则修怪我把你丢出去!”
    叶修:“无情的女人!”
    庄园也不反驳:“我就无情了!”
    要是她真的无情,早就把他留在山上,任由他一个人自生自灭了。
    真是好心当成了驴肝肺!
    庄园瞥了叶修一眼,嫌弃道:“别乱动啊,万一骨头错位就不好了,我去拿药,你的胳膊该换药了。”
    “去吧去吧!”叶修用那只完好无损的手挥来挥去,大概是因为太嘚瑟了,不小心扯到了伤口,顿时疼得他呲牙咧嘴。
    庄园面无表情地看他,就像在看一个智障:“活该!”
    重病号也不老实,活该疼死!
    叶修:“……”
    他伤得实在是太重了,单靠外敷的草药,效果甚微,必须配合内服的汤药,效果才会更好。
    庄园熟练的从背篓里挑拣出具有消炎止血的草药,放在捣药器皿里捣碎,然后盛在一个白色的瓷碗里。
    随后,她又从晒干的草药盒里拿出有助于骨骼愈合和消炎效果的中药,一起放在砂锅里,按照相应的比例兑上水,然后放在灶台上用火慢慢熬。
    在庄园熬药的时候,叶修也四处打量着小木屋。
    屋子里充斥着淡淡的草药味,叶修下意识的皱了皱眉。
    从小窗户里往外看,他甚至能看到外面的竹匾上晒着各种各样的草药。
    普通人是不会放这么多草药在家的,叶修喃喃道:“难道这丑丫头是个中医?”
    不得不说,叶修猜对了。
    庄园的确是村子里的中医。
    平时村里的人有点头疼脑热,很少到西医诊所去,一般都是来庄园这里。
    村子落后,交通不便,西药太贵,而庄园的草药大部分都是在鸿天山上采的,比起西药来,自然是便宜好几倍。
    所以,村民们都喜欢来她这里看病。
    大约半个小时后,庄园用托盘端着两个瓷碗进屋了。
    一霎间,一股浓浓的腥味窜入鼻尖,叶修嫌恶的皱起眉头。
    庄园把托盘放在床头上,端起乌黑的药汁给叶修:“喝了!”
    叶修不接:“这是什么?”
    “消炎补血的药。”庄园看着他道:“你失血太多,单靠自身的造血器官很难在短时间补足,喝一些药对你有好处。”
    叶修嫌恶的别开眼:“不喝!”
    庄园也不怕他不喝,她当中医多年,不喜欢喝中药的人多了去了,最后还不是乖乖喝下去了。
    “你以为不喝我就没办法了?”庄园冷笑道:“你现在相当于三级残废,我一只手就能让你动不了,你信不信我给你灌下去?”
    当医生的,最讨厌的就是不配合的病人。
    庄园也不例外。
    叶修本想反驳几句的,可对上庄园的冷脸,他竟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因为他相信,眼前这丑丫头说得出来,也能说得出来。
    “拿来!”叶修一把夺过药碗,嫌恶的瞥了一眼,闭上眼睛,视死如归的闷头灌了下去。
    腥味和苦味交杂着,别提有多难喝了。
    叶修直作呕。
    接过碗,庄园白他一眼:“出息!”
    虽然嘴巴上在讽刺,她却很贴心的倒了一杯白水:“喏,给你!”
    叶修接过来,二话不说一饮而尽。
    算着丑丫头有点良心。
    他虽然一直喊庄园丑丫头,平心而论,庄园一点都不丑。
    眉如远黛,眸似黑珠,琼鼻小巧,樱唇朱红。
    大概是因为常年在山上奔走,她的皮肤被太阳晒出了健康的小麦色,泛着晶莹的光泽。
    可以说,庄园就是一田园俏佳人。
    “把手伸过来,我给你换药。”庄园搅了搅捣碎的草药,绿莹莹的,还透着几分清香。
    叶修听话地伸过左手,任由庄园给他解开绷带,换药。
    庄园的手胖胖的,十根手指头圆滚滚的,五个小窝窝在手背上若隐若现,十分可爱。
    而且在左手虎口处,有一个月牙形的胎记,很好看。
    一时间,叶修看得有点入迷。
    直到解开绷带,大概是不小心扯到了伤口,他才“嘶”的吸了一口冷气。
    庄园抬头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
    对待伤口,庄园无疑是认真的。
    她看着血淋淋的伤口,柳眉拧在一起,眉宇间透着几分凝重:“天太热,细菌滋生得很快,伤口有些化脓了。要是处理不好,这条手臂就有可能废了。”
    叶修:“那该怎么办?”
    他可不想当独臂侠。
    庄园麻利地帮他包扎好:“你在这里等我,我去找人送你去医院。”
    即便叶修还想在跟丑丫头多相处一会儿,可为了自己的手臂,不得不点头答应:“好,你快去快回。”
    庄园转身就走。
    走了几步,叶修突然喊住她:“喂!”
    庄园转身,不解地看着她:“还有事?”
    “你叫什么名字?”叶修笑容温浅。
    “庄园。”
    笑容扩大,叶修不吝夸赞:“人如其名,很适合你。”
    “谢谢。”宠辱不惊。
    庄园离开后,叶修脸上的笑容顿时收敛得一干二净。
    他从坟墓里出来了,那么其他人呢?
    是不是也跟他一样都出来了?
    然而,他的通讯工具都掉了,根本无法联系他们。
    世人都道洪城坟冢神秘可怕,有鬼神作怪,事实上都是无稽之谈。
    他虽然没有完全把真相弄明白,但他早已清楚了,所谓的鬼神作怪,不过是坟冢里的机关在作祟。
    应该说,这座千年坟冢,就是一个巨大的机关城。
    进入其中的一时不查,不小心踩到了机关上,就会被机关杀死或者弹出去,所以他们便以为是鬼神作怪。
    叶修勾了勾唇,看来等他康复了之后,他还得再来一次。
    也许等那个时候,他就能把洪城的神秘坟冢给破解了。
    想想就觉得无比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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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豪门蜜宠:萌妻很傲娇》文/安然本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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