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阳台看着就让人郁闷,难怪沈听肆以往在家待不住。
    双手撑在石墙上,本来墙壁他们也想刷漆,但公寓大楼管理不同意,说会破坏整体性,于是他们就刷在里面,那颜色虽然跟原先墙面没差多少,但把整个室内都弄得柔和了。
    沈听肆笑了,凑过去吻他,“真想看看你以前的样子。可惜都没照片可看,画像也都不怎么好看。”
    “我没给画师钱,随便把我画难看了。”羡安答道,“跟现在没差很多。但就是没这么细皮嫩肉。我其实从没觉得自己长得好看,一直到来这里竟能顶着这张脸当明星我才开始觉得也许我长得不赖。”
    “你很好看。”
    “长得好看的也不知道是谁?”羡安笑道,“你就是祸水红颜。”
    沈听肆的家里有个储物柜,一开始羡安是不知道的。
    那个储物柜跟他的酒柜一样都是系统柜,不同的是,储物柜占满了一大面墙,打开全部都是生活用品,柜子里放满了一个个收纳抽屉,每个拉开都是成群结队的用品,牙刷满满的、牙膏满满的,卫生纸一大堆,但凡用得上的都被他囤积了起来,起先羡安不明白,后来又懂了。
    沈听肆不愿意独自去超市或卖场那样的地方购物,他怕在人多的地方发作,他怕被视作异类被当成傻子,所以他什么都让人送来一大箱。
    正因如此,他一大早就拉着羡安去家具卖场这件事,才特别让人感动。原本不愿意的,都因为他而愿意了。
    因为他所以沈听肆愿意去山上,因为他所以愿意回家,也因为他所以试着去了人多的卖场。
    沈听肆用自己的方式一点一滴在改变,也许缓慢又笨拙,但他的确正在努力。
    也许外人看来沈听肆什么也没做,羡安就如同他以往遇到的那些人一样朝他趋之若鹜,如飞蛾往火里扑,人说智者不如爱河,可那不是总有一个人值得去为他傻吗?愚昧一世,愚钝一生,为了他成为那个为情所困的白痴。
    对羡安而言,沈听肆什么都做了。
    羡安喜欢被崇拜,喜欢被景仰,而那么刚好,沈听肆把他当成了救赎,看作了信仰。
    从此一生虔诚,他有坚信的神,所以无惧无畏。
    怕什么?一个失势未能成功登基的皇子,急于取得肯定的人,遇上了那么一个徘徊在崩溃边缘,哪怕死马当活马医也好,愿意不顾一切给予信任的家伙,于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
    只要肯相信,羡安便是那种会为了一个坚定眼神不惜赴死也会拼来大好江山的人。
    所谓江山到底代表什么,也许定义自在人心。
    至少对于羡安而言,它已不再只是代表那张龙椅。
    与一个人去厮守一辈子这种事,是否要比拿下一个城池还困难呢?
    该有多舒服才会让人这么想沉溺?
    带着潮气,温热滚烫,鼓噪的心跳又或是那因发力而鼓起的肌肉线条,都让人离了会想,丧心病狂。
    “我画了一部电影。”羡安突然道。
    “嗯?”
    “很晚了……”他的精神有些涣散。
    “羡安,你累了是吗?”
    天边慢慢透出了光,“啊,我想让你看看这个。”
    羡安扭过脸,“日出?天天有,有什么好看的。”
    “这是跟你一起看的第一个。我一直很怕黎明。”
    羡安一听愣了愣,往那朦胧之处又看仔细了,薄雾夹杂着晨光,在那云雾之中能见日光灼灼,云雾里叫人摸不清轮廓的火光,这暧昧不明的黎明,总觉得跟沈听肆很像,所以他为何怕呢?
    但想想,也许人都是惧怕自己的。
    “我会记得第一个日出,从今天起你不必再害怕天明了。不是有个傻子就这么陪着你从夜深搞到黎明了吗?”
    他们都笑了。
    第44章 沈明公志
    过了几天,沈听肆一早起来就看见桌上端正放着一本资料夹。
    那资料夹是透明的用个棒子夹起来的款式,封面书法字霸气写着“与沈明公志”。
    沈听肆拿着那本诡异的刊物,倒了杯咖啡走到了客厅,顺手拔掉了小点的电源,抱着坐下了。
    羡安今天一大早就出了门,让他不用起床载他,昨晚也是三更半夜才回来,羡安怕吵到他,甚至在书房睡下了,今天又是一早又得出门,虽知道那是羡安的事业,也知道羡安事业心重,但偶尔也想就把他绑在家里,哪都不让去。
    掀开了那本《与沈明公志》,内页是电影的分镜,沈听肆突然想起羡安那天说画了个电影。
    一格一格用墨笔勾勒出了画面,沈听肆认得他笔下自己的脸,虽多了几分古典气息,却依旧得以看出几分相似,要说是他祖先都不为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