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梨不明白他,真的一点都看不透他了。
    “你喜欢猫,那我就给你找个笼子来,这样你就能养它了。”
    孟梨嗤笑,把猫推下了地,看着猫儿伸了个懒腰,几步蹿到了草丛里,才语气冷漠地道:“我确实喜欢猫,但就是因为我是真心喜欢,才不会用铁笼子关着它。那种自以为是对它好的做法,实则就是一种彻头彻尾的伤害,所谓的喜欢或者是爱,也无非就是占有欲和不甘心作祟。”
    常衡沉默了许久:“你说的对,是我的想法过于狭隘了。”
    顺势走到孟梨背后,取出一把梳子,轻轻给他梳理有些凌乱的头发,然后用嘴叼着梳子,动作不太娴熟地分出几缕头发,编起了小辫。辫尾系着新买的发绳,这是人间最新时兴的漂亮饰品,各种各样的都有。
    他买了好些,有玉葫芦,铜钱,水滴,红玉珠,还有小铃铛,东西不值钱,但胜在新奇精巧,摊主说了,都是年轻人喜欢的玩意儿。
    既然别的年轻人会喜欢,那么,阿梨或许也会喜欢亮晶晶的东西。
    常衡很用心给他编好了头发,确保没有一根头发打结,或者不顺,才将他抱去泡了药浴。他又换了一种药方,都是很名贵的药材,对活血化瘀有奇效。原本可以针灸的,但常衡考虑到,针灸会疼。
    所以还是选择药浴这种温和的理疗,只希望孟梨能早点站起来,像个正常人一样走在阳光底下。
    药浴之后,常衡依旧没有出去抓叶簌簌,给孟梨擦拭干净身上的水,还给他换了身新衣服,颜色娇艳,外层是喜庆的大红色,里面是白底的里衣。做工很精致,款式也好看。
    最主要的是意外地合身。
    孟梨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量了自己的尺寸。
    “饿坏了吧?我从外面给你买了好吃的。”常衡夹起一筷子清蒸鲈鱼,蘸了汤汁,用手拖着底,小心翼翼送到孟梨唇边。
    孟梨偏头躲开了。
    “怎么,不爱吃鱼?”常衡又去夹红烧肉。
    “我不明白。”孟梨直接开门见山地问,“你明明知道,是我把她放走了,为何还要……”话到此处,他抿住了嘴。
    “为何还要治你的腿,还要小心翼翼呵护你么?”常衡抬眸瞧他,温声细语地道,“你那么聪明,早晚会明白的。”
    “……你就不怕我,杀了你?”孟梨又道,手已经摸到了筷子,在地上缓缓摩|擦了几下,把顶端磨尖。常衡只是瞥了一眼,就继续往他嘴里喂了块肉,见他实在不肯吃,才放了下来。
    将饭菜往旁边推了推,保证一会儿的血溅不上去,才扬起了修长的玉颈。
    “那你试试看,能不能杀了我。”
    孟梨攥紧筷子,一言不发,微微垂着眼睫,眼底昏暗不明。忽然,手被一把握住,刺啦一声,那根筷子就穿进了常衡的喉咙里。
    滚烫的血瞬间就溅了出来,孟梨愣住,茫然无措地看了看捅进常衡喉咙里的筷子,跟触电似的,立马甩开了手。
    “不要紧。”
    常衡将筷子拔了出来,声音听起来很沙哑,像是被戳坏了声带。就说这话的空儿,伤口已经愈合了。孟梨看着渐渐结痂的伤,更加茫然了。
    “很神奇,对不对?任何伤落在我身上,都能很快愈合。所以,你杀不死我。”他把染血的筷子,远远丢开,抓过孟梨的手,用手帕轻轻擦拭掌心指间的残血,“你可以把杀我当成一种游戏,或者可以供你排除苦闷的一种方式。不止是筷子,只要你喜欢啊,你也可以用碎瓷片,刀剑,斧头弓箭,鞭子也行,随便你高兴,只是别伤着自己了。”
    话到此处,孟梨手上的血,已经被擦得干干净净。常衡仰头冲他笑了笑:“但你身体太孱弱了,只怕拿不起刀剑,多吃点饭,好有力气狠狠折磨我。”
    “……”孟梨把脸扭了过去,好半晌儿才低声道,“我不明白你,你的心思太难懂了,我好累,我不想猜了。”
    “那就不要懂,有仇报仇,有气撒气,累了就好好休息,不想猜就不要猜。”
    “……”孟梨又沉默了好久,“你还会去抓她回来么?”
    常衡摇了摇头:“不抓了,就算你不放她走,我也打算等她伤好之后,就放她离开。”他缓缓道,“我从来没有打算和她在一起,我也从来都没有喜欢过她。”
    “我一直喜欢的人,后来和我成亲了,只是我……是我太蠢,我把他弄丢了。”
    “我现在只想等他回来,不管多久,我都要等。”
    孟梨冷冷一笑,事到如今,才跟他说这种话,既然不喜欢叶姑娘,那他倒是要问问常衡,你的菩提心是怎么丢的?
    还不是为了叶簌簌才丢的?
    可话到嘴边,又突然觉得,答案已经不重要了。就算有天大的难言之隐,也不是常衡新婚之夜抛弃他,还杀了他的理由。
    他不可能再跟常衡破镜重圆,哪怕常衡现在终究做出了最后的选择,也只是退而求其次而已,孟梨从未被他坚定的选择过,一次都没有。
    哪怕叶簌簌把他的心都骗走了,也只是暂且将人关起来,好吃好喝伺候着,还生怕人死了。
    常衡口口声声说不喜欢叶姑娘,可每次面临选择,选的都是叶姑娘,他对叶姑娘处处偏袒,以礼相待,哪怕是瞎子也看得出来吧。
    可常衡却对“喜欢”的孟梨,百般拒绝,千般疏远,时常因为一些小事,而诸多苛责。
    孟梨一直以来都战战兢兢,患得患失,生怕自己哪里做得不好,惹常衡生气了,就会再次被丢掉。
    是因为愧疚罢?
    被断尾,被舍弃,被驱赶,被抛弃,最后被杀。这是小狐狸一路以来的经历,他已经在攻略男主的路上走得筋疲力竭了。
    如今坐在轮椅上,再也扑腾不动了,变得面目全非,常衡却突然说喜欢他,一直以来都喜欢他。
    多么可笑!
    烛火摇曳,照在孟梨苍白如冷玉的脸上,他垂着的睫毛倒映出两扇阴影,眼底再没有昔日的半点朝气和鲜活了,面对常衡近乎卑微的求爱,也只是冷冰冰吐出一句:“我恨你。”
    这本就在常衡的意料之中,常衡道:“恨我也好。”只要心里有恨,就能生出求生欲。只要孟梨好好活着,就算是恨他一辈子也好。
    孟梨恨他不要紧,他爱孟梨就足够了。
    “……阳春三月下扬州,我带你去扬州玩,好不好?买你喜欢吃的糖人,糖糕,冰糖葫芦,蜜饯果子……”常衡轻轻攥着他的衣袖,冲着他微笑,可眼圈通红如血,小心翼翼地哀求,“往后,你想去哪里,我都陪着你。只要你开心,想怎么样都行。”
    “我只求你不要赶我走,让我留下来照顾你,伺候你,给你出气解闷,行么?”
    孟梨阖眸,并不看他,语气依旧冷漠:“堂堂离国的太子殿下,居然说得出这种话。”
    “我不是什么太子殿下。”常衡摇了摇头,小心翼翼将脸贴在孟梨的手背上,清澈的眼泪,从眼眶中缓缓滴落下来,他怕弄脏了孟梨的手,赶紧用自己的袖子擦了去,语气更加卑微,“求求你…”
    第75章 得到和失去,从不由我
    从此地往扬州去,有很长一段距离。
    走官道不行,孟梨腿脚不便,只能躺着或者坐着,时间长了腰酸背疼。
    走水路更不行,他晕船。如果要常衡背着他走,只怕真到了扬州,桃李都该败完了。
    常衡安慰他:“你放心,去之前我一定帮你把腿先治好,到时候你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我听说那边的酒肆卖的酒水好喝,但不知道和阿宁上回请我们喝的梨花醉比,到底哪个更好喝。”他又在弄药浴,往木桶里加了许多磨碎又煮过的药材,各种颜色的汤汤水水混合在一起。
    满屋里都是蒸腾的热气,还有药材的清涩味,此刻蹲在木桶边,用白色的襻膊将宽袖挽起,露出的小臂纤细,曲线流畅,却不似完好无缺的玉石,上面覆着许多深浅不一的伤痕,早已经结痂落疤。尤其双手腕处,疤痕更明显。